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形态和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4:10:11 220 人看过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其一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形态

不真正连带债务在数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负填补债权人同一损失的全部义务时成立,就其发生和法规的竞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

1.多个违约行为竟合型

如甲委托乙运输公司承运一批货物,并就该批货物向丙保险公司投保。在运输过程中,因乙之过失造成货物灭失,则丙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负合同上损害赔偿责任,乙运输公司也因自己过失致货物灭失向托运人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填补托运人此项损失。这样,乙运输公司、丙保险公司对甲负不真正连带债务。

2.多个侵权行为竞合型

如甲非法使用乙的财产,在使用过程中丙又将该财产毁损。此时甲、丙分别同时对乙的财产负有全部返还义务,因而构成因不同侵权行为竞合所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需要说明的是。两个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过失的不同侵权行为所构成的并不一定全是不真正连带债务,如共同危险行为和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如行为人共同掷物,受害人被其中一个投掷物砸死),此时适用推定过错原则,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既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过失,只是由于行为的客观上的联系而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如同时使用漏电的淋浴器和质量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造成的触电事故),此时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

3.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型

比如,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如果被保险的财产被第三人损坏,则第三人因侵权行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也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此时,保险公司和侵权人对财产所有人负不真正连带债务。又如,在保管合同中,如果保管物被第三人毁坏,则保管人对被保管人负合同责任,第三人因毁坏行为同时负侵权责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4.其他债务之间或其他债务与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竞合型

除合同、侵权外的其他债务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一旦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相互竞合,或者与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相互竞合,同样也可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如:某甲购物时,因商店营业员的疏忽多得到了某一商品,后该商品又被某乙毁坏,某甲和某乙即属于因不当得利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竞合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

不真正连带债务种类繁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例如,甲与乙、丙分别约定,乙提供工作材料,丙以该工作材料为甲完成工作物,如乙所提供的原材料和丙完成的工作物均不符合约定,则乙与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债务。

2.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这种情况一般是数人因分别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每个人对损害均负全部责任。例如,甲非法占有乙的一物,在占有期间,被丙故意损害,则甲、丙均基于侵权行为对乙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如上述案例中如甲依合同占有乙的一物,而在占有期间,由丙故意损害,则甲、丙对乙承担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侵权行为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4.因合同上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最典型的是保险人与侵犯被保险人权利的人之间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前一种状况,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同时将该房屋向丙保险公司投保,因乙不慎将该房屋烧毁,则乙与丙对甲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债务不履行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后一种状况,如在上例中乙并非房屋的占有人,因过错烧毁甲的房屋,而该房屋已向丙保险公司投保,则乙与丙对甲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5.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如甲的宠物狗丢失,甲便与乙、丙签订寻狗合同,则乙、丙承担为甲寻找该宠物狗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若其中一人找到该宠物狗并履行了合同,则其他人的债务因合同目的达到而消灭。

不真正连带债务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连带债务包括哪些类型?
    有下列类型:1.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4.因合同上约定的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成立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连带之债执行的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当无疑问。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合,法院判决仅就被保证人而作出,在执行中,被保证人履行不能,根据连带之债民法理论,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此点前述已有分析。现在的问题是,保证人既然被排除在判决效力之外,判决对之如何适用,亦即人民法院据以执行保证人财产的依据是什么关于这一点
    2023-07-20
    376人看过
  • 该案债务非竟合而为不真正连带
    15日在发布了一则案例分析----《该案如何处理侵权之债与雇佣之债的竞合》,对本案的法律关系认识和案件处理笔者不敢苟同。在此,笔者对本案发表一下自己的拙见,试与胡*利法官商讨。[案情]原告丁某系被告李某的雇佣人员,被告李某负责提供打眼机及联系打眼业务。原告接受被告李某的安排,至各石子厂打炮眼。被告李某发给原告工资。13日下午,原告在被告李某的安排下,去被告张某的石子厂打炮眼。原告在根据被告张某工作人员焦某的安排打眼时,盲炮爆炸,将原告炸伤。原告被送至山东省平阴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原告将雇主李某,石子厂业主张某、工作人员焦某等诉至法院。本案原告丁某以雇主李某和石子厂业主张某及其工作人员焦某为被告提起诉讼,并诉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笔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本案中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但与丁某有关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即丁某与李某的雇佣关系;焦某与丁某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焦某与张某的雇佣关系;李
    2012-05-05
    297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1.债务原因不同;2.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3.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4.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二、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情形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常见种类有:1.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2.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4.因合同上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5.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2023-09-03
    286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哪些区别
    一、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哪些区别不真正连带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在于债务人之间有没有主观上的关联,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部分或全部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二十一条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二、债权转让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有哪些无区别。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
    2024-01-05
    200人看过
  • 试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诉讼程序处理
    问题的由来:货主委托承运人运输一批货物,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上货物运输的一切险,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出现货损。货主分别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和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同时起诉了承运人和保险人。海事法院立案后,关于该两案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有如下意见:1、两案合并审理。2、先审理一案,将另一案中止。3、两案独立审理,分别作出判决。笔者认为:本案的正确处理涉及对一项重要法律现象的理解—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通常是指数个债务人自各个立场对同一债权人负填补同一损害之义务。即每个债务人分别与债权人形成独立的法律关系,并为填补债权人的同一利益内容而承担各自的给付义务。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1、基于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如本案的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中,保险人基于保险合同对原告所负的支付赔款的债务与承运人基于运输合同对原告所负的赔付货损的债务就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2、基于合同和他人的侵
    2022-04-07
    357人看过
  • 法定连带债务类型有哪些
    法定连带债务的类型有个人合伙债务,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等。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写合伙经营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
    2023-04-07
    398人看过
  •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及相关法律问题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由德国学者阿依舍雷率先提出并被德国立法采纳,规定在其债务法之中。随后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为法、日、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所接受,并作了有益的发展。虽然各国学说理论不一,立法也无明文规定,但其仍为各国法院判例所接受、肯定。对不真正连带债务我国立法尚无规定,司法实践中遇到该类法律问题,往往与连带债务、相混淆。因此,本文拟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促进认识。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理论建构(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概念界定何谓不真正连带债务,学界认识颇具争议。一般认为。
    2023-06-08
    467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及本质特性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的履行而因其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其本质特征是广义请求权竞合。一、民法典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1)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3)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是指由于债
    2023-04-07
    177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对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请求、免除、混用、时效的完成等对其他债务人概不发生效力。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例外情况如下: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因为此类事项均可使债权在客观上得到满足,债权无存在必要和根据,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当然应该消灭。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因为其他债务人在履行债务后可向终局债务人求偿,如果对终局
    2023-06-18
    149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诉讼有什么解决途径
    在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丧失对其中一个债务人请求权的条件是其利益得到全部填补,如果将其中一案中止,债权人在另案中胜诉与否的结果不一定能成为该案审理的依据,如果债权人在另案中败诉,该案可以恢复审理,如胜诉,该案不能恢复审理,胜诉裁判有可能无法执行,因此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件的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止情形,在实践中不能先审理一案,将另一案中止,而应分别审理作出处理。在诉讼程序上,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请求权的行使可分为债权人的请求权的行使及各个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求偿权的行使。下面试举一例分别加以分析:一日,孙某乘坐林某驾驶的出租车去异地办事途中,该车与章某的面包车发生碰撞,孙某撞伤,化去医疗费若干,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是,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林某与章某赔偿各项损失20000元。上述案件中,孙某的诉讼请求包含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存在孙某与林某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孙某可以
    2023-06-11
    287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之债有什么效力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分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两个方面,对外效力是指对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其效力是否及于其他债务人;对内效力是指履行了全部债务的人可否以及如何向终局责任人追偿。(一)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对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请求、免除、混用、时效的完成等对其他债务人概不发生效力。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例外情况如下: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因为此类事项均可使债权在客观上得到满足,债权无存在必要和根据,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当然应该消灭。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
    2023-06-14
    280人看过
  • 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首先让我们认识到连带责任的定义,这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要求两名或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共同产生的债务负担完整或部分的责任,以此形成他们自身内部债务责任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其次是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相关介绍,这种责任是指各个债务人由于存在不同的引发事件,但却针对相同债权人负有以同样给付作为标的的多个债务,当其中某一名债务人完成了应尽的义务时,所有的债务都随之消失,这时,数位债务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便是所谓的不真正连带责任。通过上述的概念解释,我们可以轻松地理解和掌握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的差异,简而言之,即在连带责任中,至少要求两名以上的债务人须基于相同的原因,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然而,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同样要求至少两位以上的债务人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只不过这些债务人所承担的原因须有所不同。《关于审理人身损
    2024-07-07
    87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能否内部求偿的债务制度是什么?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我国台湾民法学泰斗史尚宽先生认为:“不真正连带之债(德语,UnechteSolidaritat,UnechteGesmtschld),谓数债务人基于不同发生的原因,对于债务人负以同一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之完全履行,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目的之达到而消灭之法律关系。属于广义请求权并存之一种。”我国著名民法学者杨立新亦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不履行的后果,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其他学者如王利明、孔祥俊等亦持相仿观点。二、法律特征:1、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依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数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不同,因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亦不同。例如,乙承租
    2023-03-20
    256人看过
  • 非真正连带债务的识别标准是什么
    一、非真正连带债务的识别标准是什么非真正连带债务的识别标准是债务原因不同;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
    2023-08-27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不真正连带债务怎么形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有哪些?有哪些类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真正连带债务怎么形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有:(一)因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而生。这类案例最为常见,文初题即是,再如寄存财物被盗、托运物品途遇交通事故被毁、入住宾馆被害。(二)因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生。如甲的牛走失,多次寻找不见,甲便与乙、丙分别订立了两份寻牛合同。基于这两份合同,乙、丙对甲各负寻找走失牛的债务,乙、丙分别因两个独立的合同而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三)因合同上的赔偿债务与他人侵权之债
    • 如何区别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1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在如下几方面是相似的:债务人均为多数给付为同一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义务因一人的给付而使全部债务归于消灭。但实际上,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 1、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 2、主观目的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要求不同 5、债务人的责任分担不同。
    • 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如何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7
      1、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数个债务的发生原因各不相同,一般是由相关的法律关系竞合而产生。而连带债务的各债务的发生,通常基于同一原因,如基于同一合同约定,或基于共同侵权行为。 2、主观目的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要求不同。 5、债务人的责任分担不同。
    • 真正的连带债务包括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
    • 2022年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适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相同性质的给付,各付其应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在已履行的范围内归于消灭的债务。 2、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