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仲裁会受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种表面上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就注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甚至可以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起诉冒名顶替的员工都是有可能的。就算当初可能通过冒名顶替和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整个过程只要不被发现当事人还能够得过且过,一旦发现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
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接受冒名顶替者吗
87人看过
-
冒名顶替罪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
465人看过
-
构成冒名顶替罪工作会受到影响吗
380人看过
-
冒名顶替上大学会坐牢吗
392人看过
-
冒名顶替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291人看过
-
追回冒名顶替的钱
311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冒名顶替工作违反劳动法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冒名顶替上班是违反劳动法的,属于欺诈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冒名顶替工作会判刑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冒名顶替上班不会判刑。冒名顶替上班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但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劳动者存在欺诈,劳动合同应当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冒名顶替罪会留案底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11、已经判处该罪刑罚的,会有案底。当事人有犯罪记录的,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一定影响。 2、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3、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被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会留下案底,无论是否受到
-
冒名顶替原劳动者合法吗,劳动合同有效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3劳动者冒名顶替他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的非真实意图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或者违反真实意图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冒名顶替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劳动者冒名顶替别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此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