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06:36 480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在刑事赔偿范围中,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当事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

二、国家赔偿的标准金额

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015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每日赔偿金额执行219.72元新标准,比2014年增加了19.03元。

2015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346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从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出发,2015年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每日赔偿金额按照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19.72元计算。[3]

2017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于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7年5月31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58.89元。[4]

2018年5月16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2]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5]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条总的原则将违法归责原则规定为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即以职务违法行为为归责原则的根本标准,而不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主客观过错为标准。意味着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不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给公民造成了实际损害,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从总体来看,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三种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水平的赔偿标准: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
    2023-02-25
    79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确定赔偿义务机关,谁作出了这样一个违法行为,当事人就可以向作出该违法行为的机关申请。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5.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
    2023-05-07
    244人看过
  •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现象虽说不是很常见,但也有不少人会涉及到这一方面,因为公安局的错误拘留或者是法院的错误判刑导致自身蒙受损失,都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当前人们对于国家赔偿的内容项目并不了解,甚至很多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呢?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
    2023-06-03
    232人看过
  •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依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区别在以下几点:1.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2.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
    2023-04-24
    61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
    该原则产生于19实际下半叶,此时期因科技迅猛发展及政府权力扩张,造成公务活动带来的一场危险情况随之增加。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政府活动不存在过错,也可能导致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而过错原则对此损害的救济显得苍白无力,为了弥补过错原则之不足,因而便产生了危险责任原则,也叫无过错原则。危险责任是“国家或公共团体及其公务员因行使公权力,执行公务,所形成之特别危险之状态,致人民之权利发生损害,法律不评价其原因、行为之内容,而由国家负损害赔偿之责任”。该原则的思想理论基础依通说是社会连带主义思想与公共负担人人平等原则。无过错原则有利于最大限度的保护受损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此原则应为归责原则之基本原则。一、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需要遵守的原则有哪些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
    2023-06-21
    409人看过
  • 国家的偿赔责任是什么
    国家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公务员个人请求赔偿。国家对受害人赔偿之后,也不再追究公务员的责任,这类赔偿发生在无过错或只有公务过错而无个人过错或轻微过错时;另一类是国家赔偿受害人之后,还可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这类赔偿则发生在公务员个人有一定过错情形下。纯公务行为造成的特别损害一般由国家单独赔偿,如冤狱、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公共征收造成的损失等;纯公务过错造成的损害,则全部由国家赔偿,公务员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证据不足情形下非法拘留公民后被证明为错误的;纵使公务员个人有一定过失,但显著轻微,不宜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的,由国家赔偿,如公务员强制传唤受害人时,因疏忽未关好囚车门,受害人跳车逃跑受伤致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但公务员个人不负赔偿责任。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个人请求赔偿。许多国家如日本、美国的刑事补
    2023-05-02
    356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给予赔偿,国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其依据是,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依法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和1994年5月台票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区别分辨与民事赔偿区别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可概括为: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国家赔偿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民法典》规定的公务侵权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有关,公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实际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
    2023-06-11
    348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最后行使职权做出错误决定的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2023-08-04
    327人看过
  • 国家商标在中国匆忙注册的原因是什么
    虽然中国加入WTO已经十多年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一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意识仍然与国际标准不符。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是其商标恶意海外注册的根本原因。有的企业认为境外商标注册手续过于复杂,需要交纳费用,不愿办理;一些企业认为自己的商标影响力不够大,希望在商标影响力扩大后注册商标注册的原因:(一)区域性商标权的区域性和商标确认制度是商标权存在的制度基础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商标注册。由于《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和《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差异相对较小,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区别。例如,在商标申请中,有些国家要求申请人具有实际使用或使用意图,而有些国家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在同样的审查原则下,各国的审查标准和执行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此外,除了实体法上的差异外,世界各国对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和后续程序以及诉讼证据的要求也有不同的
    2023-05-07
    264人看过
  • 国家赔偿调解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国家赔偿调解要遵循什么原则?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应确立以下国家赔偿调解的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自愿。当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后,当事人是选择调解程序还是选择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或司法赔偿听证程序,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法院审判人员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进行调解,法院审判人员必须终止调解,不得强迫当事人继续调解。二是当事人处分权利自愿。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是当事人权利自由处分的结果,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图达成调解协议。2、合法原则国家赔偿调解作为法院的一项司法活动
    2023-06-03
    217人看过
  •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国家秘密的泄露?
    泄密渠道不断增多,主要有:(一)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的泄密。(二)新闻宣传和出版方面的泄密。(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四)通信方面的泄密。(五)信息咨询服务方面泄密。(六)人员流动造成的泄密。(七)少数人受私利驱动,非法提供或出卖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罪中的国家秘密包括哪些事项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泄露国家秘密罪中的国家秘密指以下事项:(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023-07-10
    37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的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种类在西方国家,国家赔偿制度中的归责原则体系之结构差异很大,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法国所采用的以公务过错理论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二是德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国所实行的以过错与违法双系归责原则;三是瑞士、奥地利等国采用的违法原则。不论归责原则体系如何,归责原则的种类无外乎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违法原则三种。(一)过错原则由于国家赔偿制度是从事侵权赔偿制度发展而来的,
    2023-06-03
    413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什么?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什么《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此处所说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公务员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或公有之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之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而由国家负损害赔偿责任之制度。请求国家赔
    2023-06-18
    279人看过
  • 家暴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 当回事儿 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一、冷暴力离婚取证应该怎么做冷暴力离婚取证如下:1、了解施暴人的成长环境,分析施暴人的暴力行为是否的成长环境有关;2、如果出现家庭冷暴力的情况可以先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再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调解书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据;3、如果家庭冷暴力造成抑郁、心理疾病等严重情况,病例、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4、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种,结
    2023-03-11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是因为什么?国家赔偿最多的冤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
      那么如果是国家赔偿最多的冤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根据行政法中的国家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刑拘的原因是被国家赔偿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1、公民被刑拘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
    • 航班因为国家原因取消有赔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2
      民航总局曾于2004年出台了《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延误补偿意见》,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由于不是硬性规定,有的航空公司在执行时打折扣。《延误补偿》要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必须给予乘客补偿。其中,航班延误时段分4小时至8小时、8小时以上两种,补偿标准在100元至200元之间,各个航空公司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确定各自补偿的标准。例如,延误4小时至8小时,既可以补偿100元
    •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了什么样的原则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
    • 因工受伤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4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