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为监护人怎么取消
成为监护人的取消方式是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取消其监护资格,并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法定监护人的条件
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是有监护能力,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顺序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n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n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n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n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n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其他监护人怎样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270人看过
-
能不能取消监护人
130人看过
-
取消监护人监护权条件有哪些
369人看过
-
民法典怎么才算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取消的条件
353人看过
-
有哪些行为可取消监护权
137人看过
-
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怎样才能取消监护权
469人看过
-
监护人怎么确定,哪些人能成为监护人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5《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2022年怎么样成为监护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0监护对象不同,成为监护人的方式也不同。如果监护对象是未成年人,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利监护人,如果这个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谁能取消监护人资格?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监护人受到家暴能取消监护权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8监护人对被监护实施家庭暴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人身心健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
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怎么做才能做监护人?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7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