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原件1份。严格按范本理事会选举情况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直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签署和加盖)。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人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附件:社会组织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其他材料。
2
章程?[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理事会表决通过的新章程,业务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示范本填写。章程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直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加盖)。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3
章程修改说明?
原件1份。严格对照新旧章程,逐条说明章程修改内容,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4
理事会会议纪要?
原件1份。纪要中表述清楚会议是否同意修改章程,并记录投票结果,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及提供会议签到册。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梁琪敏
<!--
-->
5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依法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册,原件一份,详细记录开会讨论单位变更的经过,是否表决通过,纪要到会理事、监事签字,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一份);3新《章程》,原件一——申请人自行下载范本后拟定,章程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骑缝处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加盖);4.章程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人自行下载范本后填写,申请书需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原件一份,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梁琪敏
<!--
-->
当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册,原件一份,详细记录开会讨论单位变更的经过,是否表决通过,纪要到会理事、监事签字,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一份);3新《章程》,原件一——申请人自行下载范本后拟定,章程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骑缝处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加盖);4.章程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人自行下载范本后填写,申请书需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原件一份,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盖章;6.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申请人交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如有遗失,需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等媒体登报公告遗失,并上将纸质登报资料与补办证书申请书。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蔡强
2个工作日
(一)审查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1.符合法定条件;2.不符合法定条件。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蔡强
当场决定
(一)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批复》;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发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梁琪敏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批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梁琪敏
-->
当场发证
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批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12号窗口,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名称变更要提交哪些材料?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名称变更,网上填报通过后,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4)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5
-
非企业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
企业法人变更办理流程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3一、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登记备案须知(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申请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或因分立、合并、迁移而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行审查核准的登记行为。 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人国税程序是怎么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
民非企业变更法人办事流程是怎样的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关于你提出的民非企业变更法人办事流程,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人的,需要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3、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 4、章程核准表; 5、新章程;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新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原法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