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04:42 211 人看过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均衡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用负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

第三条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五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和服务,职工生育费用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基金统一征缴,支出分别列账管理。根据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实际,市本级暂不调整征缴比例。

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六条本办法中的生育费用补贴是指对参保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需住院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和药费给予的补贴。

生育和计划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生育保险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实行分项目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计划生育手术费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补贴800元;

2、节育手术1000元:

3、复通手术2600元。

(二)生育医疗费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1200元;

2、剖宫产2400元: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200元。

上述补贴标准为报销上限,实际发生额低于标准数额时,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适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经卫生部门批准设置妇产科的医院。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转院、异地人员参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参保女职工在妊娠首次检查后或结扎复通手术前,应持《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手术)备案表》、《准生证》复印件(申报时查验原件)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IC卡及身份证,每周二、四到医保中心登记备案,持《准生证》、医疗保险IC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住院。

第十条每双月15~25日,参保单位专管员持《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审核单》《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汇总表》、医院诊断(原件),医院收费收据(原件)、出院证、手术记录(盖医院章)、出生医学或死亡证明、IC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医保中心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

第十一条参保职工生育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二条财政、卫生、计划生育、物价等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生育保险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征缴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按国家《社会保险征缴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唐山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一、唐山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2022年江苏省享受生育津贴要符合的条件有:参保人必须要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还有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的领取所需材料,包括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还有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最后也不要忘记带上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以及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2022年男方有生育津贴吗男女双方均缴纳生育报销,符合条件可以由男方申领生育津贴。男性生育保险报
    2023-04-07
    135人看过
  • 唐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居民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唐政发[2007]16号第七条规定,各类学生以校为单位凭学生花名册、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享受照顾证明材料集体参保。其他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及享受照顾证明材料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就是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等政府保险的老年人(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和孩子(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除外)必须同时参保,劳动年龄段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
    2023-05-10
    334人看过
  • 包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最新调整
    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包头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将由原先的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变为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也从连续缴费3个月延长到了连续缴费满1年。据介绍,为了扩大生育保险范围,提高生育津贴标准,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对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月数计发。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报销。例如,一位职工所在单位每月平均工资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她正常生产可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共计可享受3000×3×80%=7200元(不算剖腹产、独生子女补贴等),但是这次调整后,按照包头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264元计算,她可以享受到4264×3×80%=10233元。按
    2023-05-01
    225人看过
  •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条例有哪些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城镇社会组织及其职工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生育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财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审计、价格、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第四条本市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三)滞纳金;(四)其他资金。第六条生育保
    2023-05-09
    436人看过
  • 2014漳州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10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漳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漳州用人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9%缴纳生育险,确定用工关系30天内要同时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9%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同一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根据《办法》,10月1日起,漳州用人单位应在确定用工关系30日内,为职工同时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如果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向各级医保中心申报调整。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至7月。医保中心的受理期则是每月11日至25日。参保女职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
    2022-04-18
    469人看过
  • 通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一胎生育津贴标准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98天享受生育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8天享受生育津贴;(3)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引)产或死胎的,按42天享受生育津贴;(4)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5天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1)、(2)的生育妇女,还可以享受以下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23周岁零9个月生育)条件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2023-05-30
    365人看过
  • 详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规定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参保职工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种定额确定标准为: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一级医院4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定额标准在以上分娩方式的基础上增加600元。生育津贴标准及产假规定:凡按0.5%比例缴纳的行政机关、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凡按0.9%比例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可延长
    2023-05-05
    280人看过
  • 永年县全面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邯郸日报曹晓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永年县人劳社保局为把这项惠及女职工自身权益的民心工程做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开渠道,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年初时,该县就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永年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为该项工作的快速启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大型宣传活动。在县城主城区设立十多处宣传点,各乡镇分别设立宣传点。共出动宣传车5部,设立了咨询台,发放了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该县人劳社保局配合财政部门,积极作好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确保了高效完成征收工作,并顺利进入实施阶段。今后,凡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城镇职工,可持有效凭证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
    2023-04-23
    89人看过
  • 唐山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唐山医疗保险政策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为保障参保职
    2023-05-30
    379人看过
  • 唐山市少儿医保优惠政策
    新生婴儿缴费当天即可享受医保●举措: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日起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参保缴费时正在住院的,当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解读:有些新生儿刚一出生就住院治疗,但申报户口需要一段时间,参保时间相对滞后,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参保的新生儿当天参保,当天就可享受医保待遇,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城镇居民医保的保障作用。投保后,学生儿童遭遇重大疾病时报销有保障。不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和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在校学生,住院时所发生的起付线以上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个人负担10%。
    2023-05-10
    479人看过
  •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知识你知道吗
    一、对象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简称“职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二)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三)在宁的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应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二、参保缴费(四)符合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到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五)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六)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社会保
    2023-05-30
    177人看过
  • 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如何报销
    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月数计发。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报销。例如,一位职工所在单位每月平均工资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她正常生产可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共计可享受3000×3×80%=7200元(不算剖腹产、独生子女补贴等),但是这次调整后,按照包头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264元计算,她可以享受到4264×3×80%=10233元。按照之前执行的《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暂行)》,只要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三个月以上者,参保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次调整为所有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者,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也得到了调整,将生育医疗费用连同女职工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及产后褥病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引发的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
    2023-05-31
    177人看过
  • 巢湖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2006年4月30日巢湖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凡参加巢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并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组织实施。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月缴纳,参保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一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生育保险费随同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一并征收。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自女职工生育、流产、引产后的18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填报《巢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代为领取。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待遇享受资格。
    2023-06-09
    137人看过
  •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人员:1、各类企业及其职工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4、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5、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二)下列人员不列入适用范围l、离退休人员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3、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
    2023-12-16
    44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证明信如何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存根);(生育保险诊疗服务机构):;兹有我单位同志(已婚未育、已婚已育)经核准符合计;单位(章)年月日;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生育保险诊疗服务机构):;兹有我单位同志(已婚未育、已婚已育)经核准符合计;单位(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供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使用;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存根) (生育保险诊疗服务机构): 兹有
    •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计划生育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5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盐城生育险2022新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5-18
      盐城生育险2022新政策如下: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3、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有些哪些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第四条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de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县以上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基金de征缴、支付和社会化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七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de,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