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0:13:11 494 人看过

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的界限

例如,侦查人员依法搜查时没有请见证人到场,或者没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身体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等,属于合法搜查中的错误行为。

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一行为吸收前一行为,定非法搜查罪。但是,如果前一行为情节恶劣而后一行为情节一般,则以前一行为吸收后一行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与抢劫罪、盗窃罪、侮辱妇女罪等的界限

后面这些犯罪在客观方面亦可能采取非法搜查的行为,此时非法搜查仅是实施其犯罪的手段行为,如盗窃犯罪分子在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盗走他人珍贵物品的,就包括了非法搜查的牵连行为,此时,如果构成他罪的,应择一重罪即后者定罪科刑。倘若不构成他罪,如非法搜查后仅是盗取少量财物,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则可以以本罪论处,而把其他行为作为本罪的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目的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进行搜查时是否要制作搜查笔录
    一、人民法院进行搜查时是否要制作搜查笔录1、搜查应当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被搜查人及其他在场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捺印或者盖章的,应当记入搜查笔录。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八条二、法院搜查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第一,搜查必须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进行,在其他程序中不能使用,例如调查取证时就不能搜查。第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如果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就不能采用搜查措施。第三,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员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但并无隐匿财产行为的,或者被申请执行人虽隐匿财产,但还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则不适用搜查,只能适用其他强制措施。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是否隐匿财产的认定,应当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如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事实经查证成立的,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单位反映被申请执行人有隐匿财产行为的,或者执
    2023-06-19
    213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在中国除公安、安全,检察机关为寻找犯罪证据,可持搜查证对人犯或嫌疑人的身体、住宅依法进行搜查外,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情节严重的亦构成本罪。一、非法搜查罪如何认定1、本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的界限例如,侦查人员依法搜查时没有请见证人到场,或者没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身体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等,属于合法搜查中的错误行为。2、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3、本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
    2023-03-22
    325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实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宇[1999]2号)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致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2023-06-11
    87人看过
  • 浅谈执行工作中搜查措施的运用
    搜查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是一种重要的执行手段。它在案件执行中的作用是其他各项执行措施所无法代替的。一、适用搜查措施具备的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6条、《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1条的规定,可以归纳出适用搜查措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二是被执行个人、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被执行个人、单位有隐匿、转移财产或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其中第三个条件,不仅包括被执行个人、单位积极的作为行为,而且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这个消极的不作为主要指被执行个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拒不按照执行人员规定具体期限和要求提供其财产状况或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二)在执行人员向其询问财产状况时,避实就虚,不如实申报或自行申报的财产不足案件
    2023-06-06
    492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的性质和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一、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猥亵儿童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2、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儿童罪;4、猥亵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2、喜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2023-03-26
    446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审判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法院对非法搜查罪既遂的裁判对于搜查他人身体、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法院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法庭辩论结束后,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评议时合议庭应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认定案件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正确地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最后的处理。合议庭评议案件,由审判长主持,秘密进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意见要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经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归档备查,不得对外公开。评议结束后,应制作判决书,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宣告判决的内
    2023-08-15
    257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在法律中的地位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非法搜查罪的概念和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非法搜查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实施了非法搜查的行为。触犯非法搜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的,那么法院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非法搜查罪怎么判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非法搜查罪处罚法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非法搜查罪怎么认定(一)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
    2023-07-01
    319人看过
  • 非法搜查和非法宅基地:这两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非法搜查和私闯民宅的区别是侵犯的对象不同,因为非法搜查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而私闯民宅只能针对别人的住宅。另外,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之外,其他普通的法人组织并没有对民众进行搜查的这种权利,国家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搜查令才能依职权进行搜查。非法搜查罪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本罪与后者不会发生混淆。但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进行非法搜查的,其既触犯本罪与后罪,对之,可以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伪造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冒充司法人员进行搜查,且劫取他人财物的,则应以抢劫罪定罪科刑,而不是构成本罪,亦不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3-07-16
    54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既遂量刑指南?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一、上门要债算私闯民宅吗债权人讨债如果是上门沟通没有过激行为的,不算私闯民宅,而如果采取极端暴力方式,给债务人的财产物品及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可以认定私闯民宅。这样,其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情节一般的,派出所会对其治安拘留。看讨债的方式,单纯上门当面沟通协商,不算。如果情节恶劣,债权人是不可以私闯债务人住宅追讨债务的,如果私闯民宅,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
    2023-06-20
    56人看过
  •  警察非法搜查罪判断依据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以下行为可认定为非法搜查罪:1.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的非法搜查行为;2.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3.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非法搜查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非法搜查罪是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身体或者场所进行非法搜查,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非法搜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并且有意为之。非法搜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非过失。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才能构成该罪。
    2023-11-18
    89人看过
  • 非法搜查的对象有哪些
    搜查的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仅限于他人的身体和住宅。如果不是针对身体或住宅搜查,而是非法搜查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办公室、仓库、车辆、船只、飞机等场所,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他罪如妨害公务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论处。如果是在上述场所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搜查的,仍可构成本罪。至于住宅,则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既包括公民长期居住的生活场所,如私人建造的住宅、公寓等,又包括公民临时居住、生活的场所,如较长时间租住的旅店,还包括公民居住、办公两用的房间以及以船为家的渔民船只等。搜查住宅,不仅指搜查住宅内,而且还包括和住宅紧紧相连、构成住宅整体的庭院以及构成整个住宅组成部分的其他用房如储藏室等。哪些情形属于非法搜查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本罪在客观方面
    2023-06-03
    425人看过
  • 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的分界线在哪里?
    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的界限在适用对象与表现形式。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只能是他人的住宅,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而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他人的身体,其表现形式只能是作为的。涉嫌非法搜查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
    2023-07-06
    201人看过
  • 搜查证据时需要搜查证吗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2、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律师补充:1、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2、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
    2023-05-06
    416人看过
  • 具体规定:如何界定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搜查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2.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非法搜查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非法搜查罪的,则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11
    28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犯罪目的
    相关咨询
    • 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 外公被非法搜查,非法搜查罪定罪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
    • 哪些是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判多少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非法搜查罪怎么判? 一、什么是非法搜查罪(一)非法搜查罪的概念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二)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比如姓名、住址、储蓄等等状况。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
    • 非法搜查罪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怎么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31
      随着社会的不算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愿让别人搜身,也知道随便搜身是非法行为。但是在某些场合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经允许就要搜查身,或者搜查房间等就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那非法搜查罪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要怎么处罚?
    • 非法搜查罪的侦查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9
      不断非法搜查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或非法搜查罪,侵犯人身自由权或非法拘禁罪怎样维权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或非法搜查罪,侵犯人身自由权或非法拘禁罪怎样维权 公司保安強行到員工外租房搜查,是否構成非法搜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