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决定书正文部分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后,应当将和监视居住有关的法律文书、材料以及被监视居住人,交付被监视居住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后,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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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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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有哪些法律依据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6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得知,监视居住的执行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但是在决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上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都是有决定权。而决定采取该措施,要注意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最长只能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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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被判实行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1、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是否会被收监,关健还要看法院在判决中是否适用缓刑。 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则不会将被告人收监,而会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否则则会被收监服刑。 2、至于什么时候会被收押,具体的还要由法院来决定。 对于案件已经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对被告人不能适用缓刑的,法院可以依情况决定对被告人执行逮捕,逮捕可以在开庭之前、开庭之后,也可以在法院宣判之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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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有3个,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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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实施依据如下: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况的,才能适用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采取监控居住措施:(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的。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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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如何规定的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院执行解释》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