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起诉状一般怎么写
1.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诉状按正常的民事起诉状的要求进行书写即可。
2.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主要的包含以下的内容即可:
(1)原告的身份信息;
(2)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3)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内容;
(4)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3.另外,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证据材料等。
二、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怎么写(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状范本)
3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如何写诉状
29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胜诉后,如何撰写起诉状?
203人看过
-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诉状怎么写
2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
289人看过
-
起诉状与劳动仲裁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198人看过
-
-
如何写劳动仲裁的上诉状,劳动仲裁后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一)标题:以“民事上诉状”作标题 (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1、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 (三)案件来源: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200×年×月×日〔200×〕××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或
-
怎么处理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5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证据材料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
-
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如何写起诉状和起诉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2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诉状按正常的民事起诉状的要求进行书写即可。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主要的包含以下的内容即可: 1、原告的身份信息; 2、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3、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内容; 4、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另外,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
-
一般那个撤销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的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