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6:02:33 487 人看过

针对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因此,离婚后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同时,过错方需要有相应的过错行为,如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若女方主张损害赔偿,需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过错方,且过错方有过错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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