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在哺乳期抚养孩子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期的母亲。因哺乳后子女抚养权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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