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以上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下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职工医疗保险费:
(1)已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的人员;
(2)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3)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4)本人提出不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3、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从本人参加失业保险之月起计算,在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对在城镇单位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缴费年限从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月起计算。
4、失业人员有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规定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后加权平均计算值,与按本次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值相比较后,在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最高标准范围内,就高确定合并计算后的月享受标准。
5、苏州市区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实现就业的,可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延长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从批准次月起按同期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6、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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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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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6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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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X的单位给交失业险。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 1、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2、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 3、失业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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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n享受失业保险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问题没有描述完整。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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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9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必须依照《失业保险条例》和省政府苏政发[1999]51号、107号文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2%和1%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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