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推翻了低级法院判诀,法官有什么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5 08:50:34 214 人看过

一、中级法院推翻了低级法院判诀,法官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的法院二审裁定完全推翻一审判决的现象的确并不鲜见,但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情况下,一审法官均会遭致法律责任追究。

若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有主动或者忽视以致于触犯与审判职责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形发生,此时法庭将有义务依法追究他们相应的违法审判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始终,即便是身处崇高地位的人民法官,只要在审判过程中出现触犯法律行为的事实,也必将接受法律制裁,相应地需要为其违法审判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的具体要求,如审判人员在审判环节中出现如下几种情形,将面临追责处理:

首先,倘若被告及诉讼代理人在一审案件的举证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调取关键证据,而审判人员却对此置之不理,引起一审错误判决的;

其次,应由审判人员依职权执行对案件相关的证据的勘验确认或证据保全工作,然而审判人员却故意推诿拖延,最终造成一审错误判决结果的;

再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或者教唆他人制造虚假证言、违法搜集证据等相关行为亦在此列;

此外,故意或疏忽丢失案件核心证据,所引发的后果极为严重;

最后,案件审理流程中遗漏主要证据和重大情节,导致华而不实判处,最终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三、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四、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五、其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二、中级法院只会判无期或者死刑吗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级法院推翻了低级法院判诀,法官有什么处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n(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n(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初级法院判决后上诉至中级法院会怎样
    初级法院判决后上诉至中级法院的结果有:1、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改判;3、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双方当事人调解;5、上诉人撤回上诉;6、原审原告撤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六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
    2023-08-11
    271人看过
  • 基层法院决定中级法院支持再审的法院级别是什么
    原则上,审查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院是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因此,复审、裁定后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也应当是作出有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的上一级法院,至少是中级法院。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然而,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一个例外,即当事人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当事人选择向基层法院申请再审的,对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再审案件,基层法院在作出再审决定后,也可以继续审理再审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别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再审案件,可以由本院再审,也可以由其他法院再审,也可以由原法院再审。“初审法院”,即作出有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法院;“其他法院”是指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将决定再审的案件移交下一级法院审理的原因,除考虑其工作性质外,主要是因为上级法院经过审查
    2023-05-07
    262人看过
  • 中级法院是指哪些法院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中级法院是指哪些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包括:1.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2.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3.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4.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其中,第2项“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通常为在区一级基层人民法院依地区设置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此类推。二、中级法院管辖的范围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如下: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三、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1.普通程序一审民事案件: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2023-06-28
    131人看过
  • 初任法官一般去中级法院任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初任法官一般一开始时基层人民法院任职的,而不会一开始就去中级人民法院,毕竟是初任法官,经验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四条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法官、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产生。第十七条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般逐级遴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可以从下两级人民法院遴选。参加上级人民法院遴选的法官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一定年限,并具有遴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初任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省
    2023-06-01
    54人看过
  • 中级法院会判离婚吗
    法律综合知识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判断。一般在上诉案件中,法院是否会改判,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
    2024-05-03
    362人看过
  • 法院分中级和高级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院分中级和高级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法院的等级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即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在这其中,地方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又可细分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县区基层人民法院三大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二、法院分几级您可能有所不知,我国的审判机构体系十分完善完备,严格按照层级设置分为四大等级,即初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等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除此之外,我国还设立了数个专门从事特定领域活动
    2024-07-12
    128人看过
  •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区别
    1.级别不同。(1)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内。(2)高级人民法院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上级单位为最高人民法院。2.受案范围不同。(1)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法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法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省级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2024-05-15
    104人看过
  • 省级法院与高级法院的关系是什么?
    高级法院是省级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级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并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的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包括:(一)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省级法院驳回再审向谁申诉省级法院驳回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由最高院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7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级别的法院,有权
    2023-07-07
    457人看过
  • 法院有几级
    法律综合知识
    四级。1.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是地市级的,它管辖的一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就是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但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4.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它管理的案件是:一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另一类是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审判中适用法律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批复,并审理因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而提出上诉的案件。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级别的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五条省、自治区、
    2024-04-16
    331人看过
  • 中级法院速裁法庭多久能判?
    一、中级法院速裁法庭多久能判?1、法院决定采取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一般会在受理案件后的十日以内审结。《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二、法院判刑是怎么判的?1、法院若是决定判刑,在确定具体的刑罚时,需要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等的因素。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
    2024-01-14
    302人看过
  • 发现下级法院审判错误的上级法院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督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也有权指令其重新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审判有错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审判有错的,如果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和准许撤回起诉、终止审理等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2023-07-18
    99人看过
  • 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怎么办
    第一种方式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种方式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后一种方式就是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反映自己遇到的事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2022-02-25
    468人看过
  • 法院中的中级官员是否有权执行死刑?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是具有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权限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管辖权的相关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即可以执行死刑。法院判决书就是离婚证吗?法院判决书不是离婚证。离婚证是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离婚判决书是诉讼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夫妻采用不同方式的离婚,得到的离婚凭证也会有差别,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果一样,但是不能混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
    2023-08-12
    385人看过
  • 诈骗罪中级法院判了多久执行
    一、诈骗罪中级法院判了多久执行涉嫌诈骗罪中级法院判决书下来一般是在三个月内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犯判刑后何时支付赔偿款?1、诈骗犯判刑后对于一个月左右可能会执行赔偿款的支付,具体的赔偿期限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诈骗判刑后多久能找回钱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后才可以追
    2024-01-12
    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中级法院当庭辱骂法官怎么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1
      在中级法院当庭辱骂法官,如果只骂了一、两句,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是骂个不停,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话,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
    • 中级市人民法院法官属于什么级别?科级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
      【1】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级别为例:他是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处级审判员。【2】中级法院一般是处级单位。【3】资料来源:北京大学
    • 处级贪官由哪级法院审判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 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理由能推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2
      身体,精神有问题,无法独自生活,可以要求延迟,至于最后结果是不确定的。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 初级法院判的被告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还是中级法院直接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各方可以请律师代理到中级法院参加开庭审理替当事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