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哪些人应该回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9:26:26 106 人看过

一、在办案过程中哪些人应该回避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应当回避。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对回避决定由异议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血亲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
    2023-03-31
    500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应回避的情形
    一、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逃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官僚求他们逃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联系的;2、自己或许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联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解人有夫妻、爸爸妈妈、子女或许同胞兄弟姐妹联系的;4、自己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联系,可能影响案子公平处理的。二、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官僚求逃避,但应当供给相关依据资料:1未经同意,暗里会晤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解人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解人,或许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子的;2、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资产、其他利益,或许要求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报销费用的;3、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或许参加由其付出费用的各项活动的;4、向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告贷
    2023-04-07
    116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过程中应该避免哪些纠纷
    一些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拒绝交纳物业费。那么,这样做对吗?去年,李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并住在里面。不久后,他发现雨季天花板有渗水现象,虽然物业管理部门不满意,公司及时通知原施工单位进行防水处理,但李先生仍认为房屋装修已损坏,影响了生活,并因此不再缴纳物业管理费。在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李先生交纳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法律允许的抵销行为,坚持不愿意支付物业费。对此,仲裁庭认为,李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负有修理和赔偿的义务,但李先生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二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及时将漏水问题告知开发商并得到了维修,开发商已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因此,李先生以房屋漏水为由主张冲抵物业费是不合适的。最后,经过调解,李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了逾期物业费。买卖协议终止,中介费按合同约定支付。但年底,王
    2023-05-08
    2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过程中应该避免哪些纠纷
    一些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拒绝交纳物业费。那么,这样做对吗?去年,李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并住在里面。不久后,他发现雨季天花板有渗水现象,虽然物业管理部门不满意,公司及时通知原施工单位进行防水处理,但李先生仍认为房屋装修已损坏,影响了生活,并因此不再缴纳物业管理费。在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李先生交纳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法律允许的抵销行为,坚持不愿意支付物业费。对此,仲裁庭认为,李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负有修理和赔偿的义务,但李先生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二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及时将漏水问题告知开发商并得到了维修,开发商已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因此,李先生以房屋漏水为由主张冲抵物业费是不合适的。最后,经过调解,李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了逾期物业费。买卖协议终止,中介费按合同约定支付。但年底,王
    2023-05-08
    204人看过
  • 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回避
    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⑩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一、申请仲裁员回避有哪些程序(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
    2023-03-03
    21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时哪些人应该回避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能力如何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
    2023-04-2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血亲”是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更多>

    #直系血亲
    相关咨询
    • 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应回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7
      回避的适用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 在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回避制度在诉讼中不是针对当事人而规定的。它是要求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因有法律规定的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或执行有关的任务的情形,不参加对有关案件的审理或免除有关任务的执行的制度。审判人员是案件的审理者,代表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因此回避主要是针对审判人员规定的。当审判人员与案件有法律规定应行回避的关系时,应当自行回避,不参与对案件的审理,如果审判人员不自行回避时,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
    •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 在刑事中当事人如何样申请回避,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应该回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