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网络博客案落下帷幕。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因网站非适格的被告,陈堂发撤诉后又重新将网站的主办单位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引发诉讼的起因缘自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辱骂陈堂发是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陈堂发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致电中国博客网要求删帖,但网站方面却要他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删帖。因双方观点相左,那篇涉嫌侵权的博客日志便长时间被保留,直到引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原告当初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于今年8月2日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于11月23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此案是首起进入公众视野的博客侵权纠纷案,故被众多媒体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
中新网李自庆李娜
-
医院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248人看过
-
什么是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义务
355人看过
-
车辆自燃理赔拒遭公司未尽告知义务败诉
183人看过
-
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什么
83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义务规定
179人看过
-
网络运营者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受什么处罚?
363人看过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
网站未尽善良管理人义务是否会对转载的网站中的网站承担赔偿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7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9月20日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及国家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应当立即删除或者停止传输。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对网民发表的信息和评论有合理审核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具有过错,对
-
网络运营者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什么后果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网络运营者违反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发
-
重复起诉的处理,有善良管理的义务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债权人重复起诉债务人的处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条件,以及法释[1999]19号第十三条的相应解释,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北京未尽告知义务提醒管理办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机制,并定期将自查结果报送邮政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质量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布。邮政企业应当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提供查询服务,接受用户对邮政服务质量的监督。对用户的投诉,邮政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用户。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答复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
-
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1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在很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都是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与明确告知义务,那么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这将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败诉。 其次是保险合同中多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的制订者,在掌握订立合同主动权的同时,也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着相应的被动义务。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