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是怎么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16:17:50
492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犯罪的既遂和未遂之界定,主要在于窃贼是否已成功获得对所盗财物的实际控制权。
当窃贼成功获取财物的掌控并持有,此时便可以判定其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而若因主观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完全控制财物时,便只能以未遂论处。
举例而言,假设在商店内行窃商品,只要商品已被窃贼带离商店,即可视为既遂;
然而,如果在带离过程中不幸被店方或警方抓获,那么这起案件便可能会被判定为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放火罪既遂与未遂:判断标准与划分
119人看过
-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的司法实践分析
284人看过
-
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盗窃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463人看过
-
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划分
310人看过
-
怎样划分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
332人看过
-
认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类盗窃犯罪的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33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罪怎么认定,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 盗窃罪既遂与盗窃既遂如何区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盗窃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
盗窃未遂犯罪与盗窃既遂犯罪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51、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3、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
-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是怎样划分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7在某种犯罪发生之前,我们当然可以对此种特定结果加以设定和预测的。因为既遂犯罪是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犯罪形态,立法者在为既遂犯罪配置法定刑时就应该考虑到刑罚的限度与此相适应。而犯罪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当然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自身的特点以及它所侵害的对象具有的某种特征。
-
什么是犯盗窃罪的既遂,未遂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
盗窃未遂属于盗窃吗?与盗窃既遂的区别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