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代表的是院方,如果护士输错液造成病患什么后果,为医疗过错,院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护士的责任由院方来处分。如果是一般的错误,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一般是按照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处理,这个是医院层面的。如果导致病人残疾或者死亡,并且全部责任都在护士身上,病人家属也不谅解的话,肯定要走司法程序。
一、护士辞职了执业证怎么办
辞职后找到新单位,可变更到新单位。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二、护士输错液几级事故
要根据输错液造成的损害后果来判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一级事故为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严重功能障碍,三级事故为一般功能损害,四级是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后果,因此,护士失误造成的事故等级要具体判断。如果输错液没有造成患者损害或者损害轻微,不构成医疗事故。
三、医生疏忽延误治疗期有责任吗
一、医生疏忽延误治疗期是有责任的
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怎么判定延误治疗
1、首先要了解清楚延误的原因,在确定原因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应当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法院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三、因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的处理方式如下:
1、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通过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要求医生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被延误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生或医疗机构协商的方式处理赔偿问题;也可以通过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
四、医疗纠纷申请鉴定的流程如下: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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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错液的护士要负什么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1、依法护士输错液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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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错液负哪些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其安全责任,医院向护士追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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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错液体属于过失犯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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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错液还能有责任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8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其安全责任,医院向护士追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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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液输出现问题是否属于民法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0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可以向护士追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