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诉法司法解释的告诉才处理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7 12:50:11 212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司法解释,以下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1. 侮辱、诽谤案(但若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 虐待案;4. 侵占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司法解释,以下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1.侮辱、诽谤案(但若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但若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4.侵占案。

【 暴 力 干 涉 婚 姻 自 由 案 】

根据素材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此外,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害人即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因此,若受害者无法告诉,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侮辱、诽谤案属于侮辱诽谤案,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侮辱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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