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解除的合同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1:36:03 121 人看过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因此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受胁迫签的合同,受害方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但是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年的期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消灭

一、民法典签了合同可以反悔吗?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除非合同本身存在问题,无故反悔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2、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但是要注意申请撤销合同的,有时效限制:1年)3、合同中有这些情形的,直接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除斥期过了规定

除斥期间经过后,相应的权力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民法典中网签购房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合同是以欺诈手续实施、以胁迫手段实施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可以分开诉讼吗
    一、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可以分开诉讼吗如果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案件合并审理,以节约诉讼资源,但当事人不同意合并的,法院不会强制合并,可以分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是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所谓根据
    2023-04-15
    439人看过
  • 胁迫可撤销合同怎么解除
    可撤销合同中的胁迫依照规定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采用违法手段,威胁、迫使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与之订立了合同,并且该合同已经成立。受胁迫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为期一年。一、民法部关于合同的条款公布多久可以撤销出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在一年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2023-04-04
    98人看过
  • 合同被欺诈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因合同欺诈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由过错方赔偿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且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或折价予以补偿。一、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二、在网上贷款被骗签订了合同应当怎么办网上贷款被骗签了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法院受理无效合同吗法院会受理无效合同。具体分析如
    2023-06-26
    438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咨询:我跟他3年,他是有家室的,起初只是2个人都很有感觉就在一起了,我知道我跟他没有结果,等到有天我会离开他的,可是事情不是我所想的,三年中我提了很多次分手他都不同意,说一定会离婚跟我。今年8月份,我再次提出分手,他死活不答应,说已经在处理离婚的事情了,我说你要是离不了怎么办,他就写了份保证:本人保证如果在08年8月底没有离婚,则赔偿我5万块的精神损失费。之后我打电话给他家里面,她妈说他根本不会离婚的,我觉得我被骗了。凭那张保证我可以起诉他吗?8月份过完了,他根本就没有离,我已经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于是让他写另外一份保证,是二选一,一是:我可以等他到年底,他处理离婚事宜,如果到时候没有处理完则赔偿我20万;二是:不要再来打扰我,如果再来则赔偿我10万块,他写了第二份。但是他还来找我,这张保证也可以起诉吗?你对他已婚是明知的,你的行为虽不违法也不犯罪,毕竟违背公序良俗,诉讼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2023-06-13
    321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否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解除后,守约一方当事人可否就“可得利益”损失请求对方赔偿呢?如果可以,“可得利益”如何计算?律师解答: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就“可得利益”损失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有限制条件,即所要求的损失存在,与违约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并且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时的预期。那么,“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计算呢?律师认为,可得利益赔偿的标准应当是通过赔偿使受害人处于合同
    2023-06-17
    108人看过
  • 胁迫婚姻可以申请解除吗
    受胁迫的婚姻可撤销,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同时要注意,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
    2023-07-27
    136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可以分开协议吗
    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可以分开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以上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承担呢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提前支付。法院审理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的,由胜诉方承担。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保证合同可以追加夫妻为被告吗须要根据案情和诉求理由来确定,一般夫妻共同债务或夫妻共同侵权责任,可以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
    2023-06-22
    465人看过
  • 合同期待利益受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中可期待利益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在现阶段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从法律的角度看,就是要不断完善各种必要的法律制度,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法律秩序。期待利益作为生产经营者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所期待实现的财产权益,理应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对期待利益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合同期待利益的特点作为一种合同利益的构成要素之一,相比较于信赖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1)未来性。期待利益是一种将来利益,是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订立时希望或预期未来某一时间内所获得的利益,它是与既得利益方向相反的。这未来的某一时间指的是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馒行期限到来之前或合同履行条件成就之前,期待利益实现仅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合同期限圆满履行完毕后其才能实现。(2)现实性。“期待利益是一种由合同保障的现实的利益”。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即只有当
    2023-06-24
    477人看过
  • 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应该怎么解除
    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或者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受胁迫方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民法典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另一类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即被欺诈人、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24
    362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所设之规则除旨在鼓励交易外,更为重要之目的是矫正当事人间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利益失衡,违约损害赔偿原则就是其中一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合同解除后,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合同解除,通常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任意解除。前三种解除情形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任意解除在我国《民法典》总则中没有规定,而是体现在《民法典》分则中。一般情况下:(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
    2023-06-18
    119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失怎么赔偿
    委托合同是可以随时撤销的,因为委托合同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另外,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委托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不能把委托合同与代理相混淆,否则不利于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法院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二)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2、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3、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2023-03-09
    13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可以要求间接损失吗
    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间接损失的,也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解除法定情形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
    2023-03-28
    277人看过
  • 法院强制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吗
    一般不支持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精神赔偿。但是,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另一方起诉解除关系,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车祸引发流产要赔偿精神损失吗车祸引发流产要不要赔偿精神损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
    2023-08-18
    368人看过
  • 被解除合同可求两倍赔偿金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操作层面有了地方法规依据。合同双方地位人数对等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企业和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协商双方必须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条例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提名,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确认,也可以由工会组织职工推选,经公示后产生;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或者上一
    2023-06-09
    8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受胁迫签订合同可以解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
    • 损害赔偿要求解除合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损害赔偿责任是不需要解除合同的,两者并不冲突,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同时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事务中损害赔偿责任是合同违约方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并不影响主合同权利义务。因此,若在合同事务中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解除合同为要件即不需要解除合同也可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解除可以赔偿什么样的损失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4
      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合同相对方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
    • 解除合同损失赔偿可以算可得利益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4
      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赔偿的损失为由于合同解除而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
    • 合同可以被胁迫撤销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