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7:50:21 451 人看过

13日,龙岩市下发通知,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举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各地月保障标准为380—468元,平均提高4.5%。农村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确定,新罗区年保障标准为2760元,其他6县(市、区)统一为2300元,平均提高12.7%。

各地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01—541元提高到485—645元,平均提高21.3%;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5—650元提高到582—774元,平均提高17.2%。城市“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00%提高到13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494—608元;集中供养的比分散供养提高2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593—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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