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知识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3:50:11 191 人看过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

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组成和召开

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在破产程序中,众多的债权人之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但也有差异。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成员。这里所说的债权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申报债权的人,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等。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设有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拒绝列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拘传。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4条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第41条、第46条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3个月期满后召开,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又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应当在发出会议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并由会议召集人在开会前15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除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提前终结的以外,不得以一般债权的清偿率为零为理由取消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以下三项职权:

第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第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第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三、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四、债权人会议决议

债权人会议行使职权通常是以作出决议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债权人会议决议既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不包括本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包括本数),但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包括本数)。

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47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可见,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比一般的决议所要求的条件更严格。这是因为和解协议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必须体现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意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按债权人会议确定的债权额计算。对此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并按裁定所确定的债权额计算。清算组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此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债权人会议代表全体债权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旦按法定程序通过,全体债权人都必须遵守,即使未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债权人和虽已出席会议但不同意该决议的债权人也不能例外。

为了保证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正确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了当决议违法时如何纠正的方法,即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应当就会议的召集、表决的程序、决议的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如认为决议确实违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命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如认为决议不违法,则裁定驳回申请,维持原决议。债权人会议决议在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前,不停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认定的要点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传统知识产权侵权如何认定传统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标准包括:1.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2.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
    2023-07-05
    332人看过
  • 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四点建议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有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三大类。其实就是假冒专利的行为,专利的侵权行为以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对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几点建议(一)增强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借助媒体传播和宣传知识产权的知识和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曾说过: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顺利实施是建立在知识产权意识普及的基础上。而新闻媒体无疑是普及知识产权意识最重要的传播者。媒体在普及公众知识产权的知识和保护意识上起着重要作用,它的报道会引导公众的思维导向。所以媒体应该首先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才能为公众作出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对公众进行有计划的、普遍的和生动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使知识产权
    2023-04-22
    109人看过
  • 如何进行债权转让?债权人必备知识
    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合同采用通知转让。一般情况下,作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有有效的债权,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被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让与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担保物权如何转让债权不得与抵押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
    2023-07-04
    464人看过
  • 债权人之债权人会议
    定义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的性质、组成和召开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在破产程序中,众多的债权人之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但也有差异。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成员。这里所说的债权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申报债权的人,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等。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设有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
    2023-06-05
    374人看过
  • 知识产权归属权争议
    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第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专利权属纠纷的内容有哪些?(一)专利申请权纠纷一件发明创造完成后,究竟谁有权申请专利,要视发明创造的性质而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发明创造只由一人完成,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就有可能在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中间发生申请权的争议,而这往往又是在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不确定的前提下发生。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旦确定下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的确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发生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多是单位委托研究或合作研究的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事先没有合同
    2023-07-15
    391人看过
  • 刑法知识点
    刑法知识
    1、中无损应当免2、中有损应当减3、未成年应从减4、仅从犯应全三5、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6、轻且首种自铲可以免7、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8、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9、外已罚立大功贪万退行介贿追前交可减免解说: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
    2023-06-12
    49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相关知识及应用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什么样的1、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当债权人提起代位权,应当同时举证证明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个合法的债权关系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2023-08-11
    354人看过
  • 知识产权和物权的不同点
    (一)权利取得方式的差异物权只需要法律的一般确认,并不需要特定的程序,但知识产权通常具有授予性,除著作权外,专利商标都需要国家机关的直接的,个别的确认。(二)权利范围的差异权力范围的差异是二者最大的区别。在物权中,权利人的禁止权和专用权的范围是等同的,专用权居于核心地位。在知识产权中禁止权的范围是远大于专用权的。(三)地域性、时间性的差异物权的标的只要没有灭失,权利永久存在,并且不受地域限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直接、个别确认,其必然受到确认机关的治辖范围限制,而且其只在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商标权有什么特征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2023-06-25
    31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具体是指什么,包括哪几项权利?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二、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
    2023-04-27
    43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特点主要是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所有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本质上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出版机构,本质上是组织,而不是临时集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开,自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
    2023-08-07
    27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点有: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的确定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人不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所确定和保护的区域内有效,简单来说就是知识产权在哪个国家登记的,那么就依据该国的法律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保护;5、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在登记后,依照法律规定权利人的各项权利只在一定时间内受保护;6、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意思是它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特点是什么目前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可以制止正在发生的侵权。海关扣留进出口
    2023-08-11
    423人看过
  •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种类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禁止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另一类是版权(也称“著作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诸如小说、诗歌、戏剧、电影、音乐、歌曲
    2024-01-25
    338人看过
  • 湖南省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会议在长召开
    湖南子站讯日前,湖南省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就湖南省工业园区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龚世益、副局长邹民生等出席会议并为全省首批9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授牌。会上,龚世益分析了湖南省园区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知识产权形势和实际案例,深刻阐明了加强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园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实抓好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邹民生代表省知识产权局与首批试点园区分别签订了《湖南省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责任书》。湖南省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及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共40多人参加会议。(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李承惠)
    2023-06-05
    269人看过
  • 关于召开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国知管发〔201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结、交流和部署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科学发展,我局拟于2010月6月底或7月初组织召开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一、请认真做好会议交流材料报送工作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认真总结交流各地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经验,促进相互启迪和借鉴,请认真做好以下会议交流材料的报送工作。(一)内容要求1.本省(区、市)自2008年以来开展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应包括在国家局统筹部署下组织实施国家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情况。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5000字。具体内容须包括以下三部分:(1)
    2023-06-05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要知道哪些知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
    • 债权人会议的特点主要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8
      债权人会议是所有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本质上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出版机构,本质上是组织,而不是临时集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开,自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 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方法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2
      1、依据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 2、知识产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 (1)、复制性在于知识产权在载体上重复体现价值特点; (2)、地域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 (3)、时间性
    • 知识产权出资的有什么特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知识产权出资的性质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 债权人会议提前多少天通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9-11
      在债权人会议正式召开之前,管理人应提前至少15日向已知的债权人发出正式通知。首次债权人会议由当地法院负责召集,一般会在债权申报期限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举行。 自此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可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或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以及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出建议而适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