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耕地种植哪个部门有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08 15:33:25 404 人看过

一、强拆耕地种植哪个部门有权利

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也就是说只有省级以上的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力征地的说法不准确了。权力对应的是批准征用土地;而征地不是权力,而一种用地的资格。

如果说镇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

但如果说镇压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耕地违建可以强拆吗

可以。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三、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

(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二)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三)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四)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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