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一、调休的那天算工资吗
若用人单位在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在工作日安排补休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调休,双休日那天不支付二倍工资,只是支付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如果不安排调休,用人单位应该按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调休应该支付加班费。
二、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多少倍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三倍。中秋节国庆节同一天,国庆节中秋节加班费还是3加倍工资,不叠加。劳动者前三天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下:计算每小时加班费的标准是月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乘以1.5倍。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月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月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乘以3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试用期有没有加班工资
试用期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未签合同试用期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就可以走。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在协商确定的日期走。但离职时需要依法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如果不需要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当天就可以走。
-
妇女节全天照常上班,女职工有加班工资?
269人看过
-
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需付加班费吗
296人看过
-
如何支付妇女节加班费
219人看过
-
妇女节女工要承担加班工资吗?
361人看过
-
坚持妇女节工作,不发放加班福利
69人看过
-
在妇女节,女工们整天上班。企业应该向女工支付加班费吗?
335人看过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
妇女节,女职工全天照常上班,企业应否支付女工?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安排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休。《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
-
妇女节女职工照常上班单位要付吗(附照顾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三八妇女节女职工照常上班的,单位不需支付加班费。根据法律规定,每年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日,此纪念日放假的是部分公民,在此日正常上班的女职工,单位只需发放正常工资,不用支付加班费,除非该日是周六、日,单位才需支付加班工资。相关法律可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
公司在三八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公司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7公司在“三八”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女职工在“三八”节放假半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
-
妇女节加班算几倍工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经常节假日加班,综合工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支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