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否存在加重情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50:10 333 人看过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和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盗窃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罪的常见情形如下:

1、盗窃数额较大,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

2、多次盗窃,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5、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总的来说,盗窃属于违法行为,是要被追究责任的,但对于盗窃罪的量刑,主要是根据盗窃金额来进行判定的,盗窃罪的常见情形包括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

三、偷车一般判几年

偷汽车的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具体的刑期以汽车的价值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入室盗窃是否被明确认定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入户盗窃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而仅仅是盗窃罪多种情形中的一种。法律规定,只要有入户盗窃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盗窃罪,此时不考虑盗窃的数额。只要是入户盗窃即构成盗窃罪,不要求盗窃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所以,入户盗窃本身不是法定从重的量刑情节,而是构成盗窃罪的多种情形中的其中一种类型。入户盗窃算不算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入户盗窃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盗窃量刑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2023-07-03
    421人看过
  • 入室盗窃是否算是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入户盗窃系行为犯,即只要有入户盗窃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一般是盗窃所得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指三十万至五十万以上,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入户盗窃是盗窃罪的法定情节,量刑标准是普通盗窃罪数额的50%。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入户盗窃数额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以,入户盗窃比一般的盗窃行为量刑要更加严重。入室盗窃情节严重如何判刑入室盗窃罪既遂量刑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06
    152人看过
  • 盗窃信用卡罪的严重情节
    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盗取信用卡信息怎么处罚1、《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2、《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
    2023-06-20
    269人看过
  • 盗窃罪数额加重犯是否未遂
    数额较大在盗窃罪中只具有相对独立的定罪意义,当行为人的行为仅符合盗窃罪数额较大这一选择要件时,其也就符合了盗窃罪犯罪构成中以数额为客观要件的构成要件。刑法以数额较大作为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的下限,同时依据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盗窃罪分成不同档次的量刑幅度。那么就盗窃罪的数额犯来说,其加重结果即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呢?盗窃罪的数额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加重犯的加重结果是基本结果之外的重结果,如果没有发生该结果,就不存在结果加重犯问题,因此,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形态。而数额加重犯也是结果加重犯的一种,因此数额加重结果犯也不存在未遂形态。第二种观点认为,加重数额与加重结果不同,我国刑法的加重结果均在基本犯的普通结果之外又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这种结果以已经发生为限;加重数额只是指向数额,因此可能存在未遂形态。其主张对所有意图盗窃
    2023-06-11
    360人看过
  • 情节犯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情节犯是存在犯罪未遂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未遂既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
    2023-03-02
    445人看过
  • 盗窃罪的判定是否存在争议?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
    2023-07-02
    104人看过
  • 盗窃罪的加重情形的认定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
    2023-04-02
    445人看过
  • 在盗窃犯罪中是否存在正当防卫
    在盗窃犯罪中,可以存在正当防卫。被盗窃者发现他人实施盗窃行为时,采取合理手段制止盗窃行为,造成盗窃者人身伤害的,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一、正当防卫应具备哪几个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
    2023-04-04
    263人看过
  • 盗窃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探究
    盗窃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盗窃罪的认定标准。(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2)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
    2023-07-03
    398人看过
  • 盗窃罪情节何时会被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盗窃罪的情节如下:1、多次扒窃作案;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3、入户盗窃;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5、劳改期间盗窃;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7、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2年内再次盗窃的;8、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被处罚后3年内再次盗窃的;9、盗窃盲、聋等残疾人,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10、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内容是什么(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
    2023-07-03
    82人看过
  • 犯盗窃罪情节严重的怎么量刑
    盗窃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
    2023-06-24
    302人看过
  • 盗窃治安处罚从重情节
    盗窃罪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如下:1、多次扒窃作案的;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3、入户盗窃的;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5、劳改期间盗窃的;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盗窃和扒窃的区别(一)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二)盗窃: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
    2023-03-08
    368人看过
  • 盗窃后销赃情节严重吗
    盗窃后销赃,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故只能以盗窃罪处理。被盗物品的价格应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的是指案件涉及到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一、构成销赃的行为有哪些构成窝赃、销赃罪包括四种行为:(一)其中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者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二)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三)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犯罪;(四)代为销售是指代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又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行为
    2023-02-08
    289人看过
  • 重情节与加重情节
    从重,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加重,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法律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如何理解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理解如下:(1)入室抢劫抢劫犯在比较狭小封闭的空间进行抢劫,一般指的是:他人的生活住所地。因为私人住宅不仅关系到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公民的生活安宁。抢劫犯入室抢劫侵犯的不仅是公民的人身安全还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入室抢劫还会危害到公民的住宅安全问题。(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犯在公交、大巴、火车、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进行抢劫,这种抢劫行为在损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安
    2023-07-17
    43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所谓“盗窃罪”,有什么加重情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不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根据《》第[art@1、第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盗窃罪中,多次盗窃加重情节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9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是指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 多次盗窃加重情节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针对在盗窃罪中,多次盗窃加重情节吗的问题,具体的回答是:多次盗窃不是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多次盗窃是指构成盗窃罪的要件
    • 盗窃枪支罪的情节比盗窃罪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未遂是要从轻一些的。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盗窃罪的加重条件和发生的情节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根据《》第[art@1、第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