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制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5 11:51:38 156 人看过

一、共同财产制的概念

共同财产制概念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不论夫妻各自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也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共有,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只有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财产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议确定改采用法律允许的其他夫妻财产制而终止。而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一般共同制的终止,共同财产必须进行分割和清算。。

二、分居之后的个人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这要两种情况来判断。首先,夫妻分居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分居的,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但仍然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时间无论长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判断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共同财产。如果符合该条规定,则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如果不符合该条规定,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和含义
    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就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主要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
    2023-07-04
    12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规定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含了以下的这些内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礼金、军人部分复员费和转业费、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其他需要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等。民法典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8
    162人看过
  • 婚后共有财产的概念及其认定
    一、婚后共有财产的概念婚后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对这一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应当进行分割。原则上,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中所得收益,都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得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也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作出约定。二、认定婚后共有财产应注意的问题(一)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婚前财产、婚后财产,顾名思义,前后的时间设定为关键,只有是在领取结婚证到婚姻关系解除之日的期间内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领取结婚证以前,在婚姻关系解除以后所得财产,都不算婚后共有财产。(二)只要求取得该财产权利,而不必须实际占有该财产就是说,只要求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进行了房产权登记,就视为获得了该房子的财产权利,而不必须实实在在的已经领到了该房子,即使
    2023-06-19
    136人看过
  • 同居财产的概念、性质、归属
    一、同居及同居财产的概念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三、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023-06-19
    18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及其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结婚之后想要离婚的话,那么是需要将夫妻共同财
    2023-07-12
    133人看过
  •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概念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房屋整体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对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一般基于一定的关系而产生。如:夫妻、家庭等。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个共有人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使用权利。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存在哪些不同一、按份共有,顾名思义,是指共有人按照协议所签订的份额,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拥有产权,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则是指所有共有人对产权都拥有产权,共有人不能私自处置共有物,必须得到其他所有共有人同意。典型的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家庭财产共同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合伙财产共同共有等。值得注意的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划分并不是绝
    2023-08-16
    198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认定的概念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的概念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二、主观方面的因素认识因素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意志因素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
    2023-04-13
    260人看过
  • 共同海损的理算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和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由全体受益方共同分摊。为此,需要确定作为共同海损受到补偿的牺牲和费用的项目及金额,应参加分摊的受益方及其分摊价值,各受益方的分摊额以及最后应付的金额和结算办法,编制理算书等。这一系列调查研究和审计核算工作,称为共同海损理算。确定各受益方的分摊金额。
    2021-12-13
    350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一种。其保险责任与企业财产保险基本相同,但可以附加盗窃保险;保险金额由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分项列明;保险期限定为1年,费率为千分之一,附加盗窃险的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为千分之二,也有按房屋的建筑结构区分费率。家庭财产保险又可分为普通家财保险、长效还本家财保险、两全家财保险和特种家财保险。另有金银饰品、现金、有价证券盗窃保险等附加险。
    2022-04-14
    248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概念
    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时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
    2023-06-03
    167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分类及概念
    共同犯罪分为两种: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的主要分类具体如下:(一)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可能同时还是教唆犯、帮助犯等。(二)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主犯不可能同时还是从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只有主犯而没有从犯,但是,有从犯就一定有主犯。一、开设赌场罪共犯的定罪量刑在《刑法》总则中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023-03-09
    162人看过
  •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共同连-带保证人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共同连-带保证的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是对“共同保证”的限定,而非对“保证”的装饰。在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是连-带共同保证关系的情况下,不排除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不是“连-带”方式,而是一般保证方式。[9]也就是说,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特指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即是指各保证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学理上通常称之为“保证连-带”),而非指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通常简称为“连-带保证”)。在连-带共同保证
    2023-06-15
    168人看过
  • 房地产特殊财产权的概念
    被执行人拥有的财产权,不论物权、准物权、债权或无体财产权,凡具有财产价值的,均得为执行的标的。其中,被执行人所有之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及其对第三人的金钱债权,则为典型的一般责任财产,强制执行法律一般明定其执行的方法。而其他具有经济价值而可交易的财产权,则为非典型的特殊责任财产,种类繁多,并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新月异,大陆法系强制执行法一般以其他财产权概括之,例如股权或投资权益、有价证券、票据、单据、知识产权、电话租用权、买回权、共同共有权、公用设施收费权、交通运营权及其他各类可转让的行政特许权等,不一而足。本文所谓房地产特殊财产权,是指以特定房地产为标的、具有财产价值、房屋所有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其内涵:(1)是特殊财产权的次下位概念。房地产特殊财产权是不动产特殊财产权的下位概念,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交易领域中产生的不动产特殊财产权。而不动产特殊财产权又是强制执行法上特殊财产权
    2023-03-16
    102人看过
  • 共益债务的概念
    共益债务
    撤销权的行使要求(1)必须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2)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3.个别清偿的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例: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某年10月20日被其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乙公司向管理人提供,甲公司在上年度8月放弃拥有的对其控股公司丙的20万元债权,那么管理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20万元债权的行为?答:管理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20万元债权的行为。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经调查证实,甲公司确实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
    2023-04-23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共同财产和共有财产的概念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 分类: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以下是详细的解析: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
    • 财产共有之概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9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家庭财产和合伙财产等都属于共有的范畴。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同一项财产进行共有。具体来说,按份共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份额分享共有财产的收益,也可以按照自己的份额分担共有财产的损失。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则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
    • 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共同财产是一个概念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家庭共同财产与是一个概念吗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三、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
    • 婚前财产与共有财产的概念理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3
      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约定其财产归属。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并且达成协议,离婚时应按照协议处理。但是,如果规避法律的约定,则该约定无效。 在夫妻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以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
    • 夫妻财产制概念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夫妻财产制的种类: 1、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 2、按财产制所涉及的夫妻财产的范围。可分为特有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夫妻特有财产,又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