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止的性质与具体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32:06 266 人看过

(一)职业禁止的法律性质

法律后果在刑法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罚,一类是非刑罚。非刑罚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刑法》三十七条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另外一类就是保安处分。在一个法治国家,国家如果要剥夺一个公民的法定权益,只有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刑罚;二是保安处分。因此,有学者认为职业禁止应设定为资格刑,有学者则认为这是一种保安处分。

保安处分是指以特别预防为目的而设立的刑罚以外的刑法上的法律效果。具体而言,刑罚具有公正报应与威吓犯罪的目的,而保安处分只是以预防犯罪为唯一目的。刑罚作为法律制裁手段具有惩罚性与社会伦理的非难性,而保安处分纯粹出于预防社会危险性的目的。保安处分的特征在于以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以矫正、感化、医疗等方法来改善符合法定条件的适用对象,预防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职业禁止就是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通过限制其从事相关职业的资格,使其丧失利用资格进行再次犯罪的能力,目的是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实现特殊预防的功能。因此该新制度在形式和内容上与保安处分的特征都相符合,其法律性质应当属于保安处分。

其次,职业禁止在总则中规定在第三十七条之后,刑法第三十七条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非刑罚性处罚措施,如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在整个刑罚体系中,将其规定在非刑罚条款而非主刑和附加刑条款之后,从立法者本意来看,也是将其视为保安处分进行设定的。

(二)职业禁止可适用的刑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条规定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此处的刑罚指的是主刑中的何种刑罚,是否包括附加刑呢?

首先,主刑的五种刑罚中,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是完全可以适用职业禁止的,这两种刑罚有执行完毕之日。管制原则上是不需要宣告职业禁止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可见犯罪分子所犯是较轻的罪行,是可以继续工作并获得报酬的;再者,被判处管制可以宣告禁止令,禁止在一定期限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需要终身服刑,没有执行完毕之日,是不可能宣告职业禁止的。不过无期徒刑和死缓有可能减为有期徒刑或假释,因此在作出减刑、假释裁定时可以宣告职业禁止。可见,此处的刑罚是指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实刑。

其次,职业禁止中的刑罚不应包括附加刑。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单处附加刑意味着犯罪行为轻微,管制基于罪轻不应当适用职业禁止,根据举重以明轻,就不应将单处附加刑视为这里的刑罚。其二,我国刑法中附加刑执行的特点或者其性质决定了不能成为这里的刑罚。罚金与没收财产在实践中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其执行完毕之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能将其作为刑罚执行完毕的节点。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足以防止犯罪人从事相关职业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可能,故没有必要再适用职业禁止。至于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或者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是为了补强刑罚威慑效果。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的专属性附加刑,没有必要再基于预防犯罪的目的对其适用职业禁止。

(三)刑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中职业禁止的衔接

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职业禁止前,我国的行政立法上,对于有前科者职业禁止的规定包括法官、律师、教师、医生、会计师甚至包括导游、保险营销员、注册测绘师等数十种行业。对于刑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中职业禁止适用的衔接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条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有人认为该款将职业禁止处罚权进行了分设,在其他法律法规对职业禁止没有规定时,就由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判宣告职业禁止;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时,人民法院就不需要依据刑法进行宣告。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

《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如果行为人因证券犯罪被法院宣告了职业禁止,当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决定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应当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行为人只是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了职业禁止,法院不再作出宣告的,行为人违反时却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不公平是不符合法律平衡性和协调性要求的。

因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是指法院在宣告职业禁止的时候在条件和期限上从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不是说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法院就不再宣告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军婚是否具有特殊性质,禁止离婚?
    军婚是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其中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军婚离婚协议怎么写?军人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3-07-02
    274人看过
  • 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规定
    (一)《戒严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戒严期问,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管制刀具采取特别管理措施。(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三)《民用航空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四)《铁路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六)《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
    2023-06-21
    473人看过
  • 竞业禁止纠纷的性质改如何区分?
    竞业禁止属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原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服务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尤其是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的,此时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该争议已转化为普通的民事纠纷,不应再受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约束。在实践中,大量发生的案例则是原用人单位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对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提起诉讼。那么到底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参与他人经营同类营业,并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即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对此用人单位可以择一行使请求权。《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假释犯适用刑法禁止令的可能性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创设了刑法禁止令制度,对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其假释条件和要求与宣告缓刑有类似之处,是否假释犯也存在刑法禁止令适用的可能性。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许多条文进行了修改、增加、删减,其中新增设的刑法禁止令制度,引起了许多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对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与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将禁止令纳入《刑法》丰富了我国的刑法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符合当前刑罚轻缓化的潮流趋势。但《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刑法禁止令的适用
    2023-06-11
    471人看过
  • 职务犯罪缓刑适用的禁止情形
    1、凡是不符合《刑法》规定缓刑条件的,均不适用缓刑。2、另外,最高院最高检2012年发布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务犯罪中的下列情形不适用缓刑: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哪些情形适用职务犯罪缓刑职务犯罪案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是否能够缓刑。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8-18
    179人看过
  • 对刑法中从业禁止规定的性质分析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三十七条之后增加了一条从业禁止,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即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该法条所处的位置看,刑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是非刑罚处罚措施,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业禁止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也就明确了从业禁止措施既不是一个新的刑种,也不属于刑罚之列,而是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职业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这类措施早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就早已有所体现,如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管制禁
    2023-02-22
    231人看过
  • 竞业禁止条款具体有哪些呢
    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包括如下:1、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范围;2、竞业禁止合同所限制的范围和期限;3、竞业禁止合同所规定的合理补偿;4、竞业禁止义务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度的权衡与研究竞业禁止是一项产生较早的法律制度,各国法律制度都对该项制度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认可与规制。从改革开放之初经济特区的零星规定到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从劳动法22条简单规定到劳动合同法23、24条较为体系的规定,竞业禁止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也趋于成熟与完善。本文将围
    2023-08-12
    372人看过
  • 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
    合同履行地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一、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
    2023-03-31
    103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性质与具体后果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后果: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一、故意伤害罪要判多少年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打架斗殴可能会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三、驾校教练骂人打人违法吗驾校教练骂人打人违法。骂人涉嫌侮辱罪,打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故
    2023-03-03
    87人看过
  •  保险实践中禁止与反止解释的具体内容概述
    弃权与禁止反言是保险合同中的一种规定,指的是投保人自愿放弃某种权利,并且在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然而,这一规定主要约束保险人,而非投保人。保险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往往存在不严格审核的情况,以谋取多收入代理费。如果投保人违反保险条件,保险代理人有权拒保或附加条件承保,从而产生弃权行为。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一方自愿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并且在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无论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但从保险实践看,这一规定主要约束保险人。关于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问题,往往涉及到保险人、代理人和投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保险代理人为谋取多收入代理费,往往对保险标的或投保人的声明事项不作严格审核,而以保险人的名义向投保人作出承诺,签发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一旦合同生效以后,发现投保人违背了保险条件,就产生了弃权行为。因为保险代
    2023-09-03
    105人看过
  • 竞业禁止适用于哪些情况?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对于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是: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赂贿罪等罪名。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
    2023-08-16
    83人看过
  • 竞业禁止是什么,如何适用?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业内人士称,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合理限制,目的是促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诚实、尽力。公司法竞业禁止期限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公司法》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
    2023-07-11
    383人看过
  • 企业的经营性质具体有哪些
    企业的经营性质有: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等。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经营性质是指什么企业经营性质指的是填写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也指企业的所有权性质或者组织性质,主要可以分为:1、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3、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4、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5、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体财产或家庭财产为经营资本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6、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2023-08-16
    42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竞业限制协议期多久?竞业限制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是否有效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2023-06-25
    23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禁止令与职业禁止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5
      由职业禁止与禁止令的内容可以看出,职业禁止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是预防犯罪分子重蹈覆辙,再次实施利用职业便利的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故职业禁止在于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职业资格、条件从而实现预防相关犯罪的目的。而禁止令是一种刑罚执行监管措施,其目的主要是保障非监禁刑罚的顺利实施,具体就是保障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缓刑考验期限内避免出现违反“三个禁止”的
    • 竞业禁止协议真的不适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4
      1、合法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有效,有约束力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什么是竞业禁止合同,竞业禁止合同如何适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
      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
    • 有哪些竞业禁止的具体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1、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是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其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等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 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