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性休克是医疗事故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0:42:33 227 人看过

药物过敏属于医疗事故需分情况考虑:

1、医生下处方用药时,药物过敏,只要医院按正规的程序使用药物,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2、如果是医生个人疏忽,没有事先询问患者导致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属于医疗事故。

一、药物过敏有以下症状:

1、最常见的发热,一般有迟发和速发两种情况,一般都带有明显寒战,体温39℃以上,可以伴有抽搐等过敏反应;

2、皮炎,皮炎可轻可重,形态也多种多样,有的是湿疹样,有的是紫癜状,还有就严重的剥夺性皮炎;

3、最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是过敏性休克,人体可能会有意识丧失、血压下降,同时会有呼吸困难、喘憋严重,最后发生休克。

二、药物过敏可能有以下原因引起:

1、过敏反应可能是因为受到外界刺激,当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的时候,会浑身起疙瘩,还会出现小丘疹,还会出现红肿的情况。建议去正规的皮肤科做检查,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在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皮肤的健康和卫生;

2、若是患者是过敏性的体质,那么也会导致药物过敏。当药物使用不当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建议选择解热镇痛的药物来进行治疗,或者是使用抗生素来缓解症状,出现过敏症状的时候,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用药,不要自己随意购买药物;

3、药物过量也会出现过敏反应,患者服用过多的药物就会导致出现中毒的现象,随后过敏的症状也就会出现,所以说在使用药物之前一定要先熟悉剂量,在吃药之前看清楚,不要过多的服用药物。

综上所述,药物过敏主要是由于药物所引起的过敏反应,这是药物不良的一种特殊类型。出现药物过敏也是有原因的,和人们的体质有一定的关系。最常见的发热,皮炎,过敏性休克都是药物过敏反应,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患者的药物过敏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一、医患双方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主要有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决定权、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要求赔偿权等;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如实提供病史,对医生的诊疗建议作出决定,遵循医嘱,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等义务。

医生有根据患者病情对疾病做出判断,决定治疗方法、使用药物、检查项目,决定是否进行手术等权利,医生的这些权利独立行使,不受外界干扰;

医生的义务是尽最大能力救治患者,帮助患者解除病痛,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和经验保障患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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