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1:42:40 110 人看过

一、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二、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三、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四、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五、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六、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七、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被告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该收集好证据材料,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书写好的起诉状,如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
    2023-08-16
    3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怎样向法院提供证据
    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一、抵押贷款合同违约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
    2023-03-05
    3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向国家机关和政府提起如何诉讼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在法院告知其开庭时间后,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还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法予以履行。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即如何进行“民告官”(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三)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
    2023-07-28
    153人看过
  • 经济合同诉讼,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从法院的级别管辖来区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请看看你的标的额后再选择经济合同诉讼法院吧。经济合同诉讼地如何确定经济合同诉讼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对管辖地有规定的,依规定,根据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8-10
    300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级别管辖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如果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则原告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权;不动产案件,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管辖法院确定之后,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起诉呢?通常,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原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公民起诉,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
    2023-06-21
    213人看过
  •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佳实践
    这段内容介绍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和相关规定。债权人应以欠条或相关书面凭证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债权人胜诉,债务人应履行判决,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如下:1.债权人以双方的欠条或相关书面凭证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2、债权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3、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 果 债 权 人 胜 诉 , 债 务 人 应 如 何 履 行 判 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权人胜诉,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将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给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判决、裁定和
    2023-09-07
    4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向法院申请复核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交警判罚不公如何处理当事人认为交警判罚不公的,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三、交警定责不公平,怎么办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
    2023-03-30
    2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应向谁提出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
    2023-04-11
    165人看过
  • 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将如何处理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会按照下列步骤处理:(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人民法院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此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3)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若起诉状的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若补充的材料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
    2023-06-13
    9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行政诉讼。一是复议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复议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复议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复议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说来,申请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被申请人不可以起诉。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二是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三是由国务院作出裁决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
    2023-07-27
    388人看过
  • 遗产诉讼该向哪个法院提起,遗产诉讼该何时提起
    遗产诉讼该向哪个法院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并不是同一概念。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遗产纠纷中不动产案件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实践中,被继承人往往在多处留有遗产,如在两处以上所在地留有遗产的,以遗产金额大的地方为主要遗产所在地。遗产诉讼该何时提起我国《民法典》188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因一定的事件出现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期间开始后的进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该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能够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一般是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
    2023-04-10
    359人看过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诉讼时效延长是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时效的延长也有明文规定,诉讼时效延长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诉讼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之后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8-08
    241人看过
  •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夫妻一方玩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就不会去管,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的。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送达期限届满后2个月,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提起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2、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3、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4、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2023-08-17
    181人看过
  • 离婚诉讼是否直接向法院提起
    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军人,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被监禁或者受过劳动教育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受过一年以上劳动教育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者受过劳动教育的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
    2023-07-07
    45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
    • 行政诉讼可以向法院提出口头起诉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9
      必要情况下可以。行政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当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符合口头起诉条件时,需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笔录记入、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实现口头起诉。
    • 不服行政诉讼决定向法院起诉会怎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对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不服的,应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不成再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9
      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的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
    • 哪些行政行为不予受理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应当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