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3:00:19 499 人看过

一、桂林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桂林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的受理条件

申请使用特殊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特殊药品使用限制;

2.门诊使用特殊药品需取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

三、桂林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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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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