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四川绵阳市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不环保的汽车将不能上路,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将受处罚。
全市8个环保检测机构
据介绍,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共设有8家,即顺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绵阳泰安机动车检测公司、江油市科安机动车检测站、江油鸿飞机动车检测公司、三台县顺安机动车检测公司、安县安洲机动车检测公司、盐亭县乘风机动车检测公司、梓潼县文昌机动车检测公司。
另外,在市车管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游仙凯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安县交警大队、盐亭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平武政务服务中心、北川政务服务中心可申领环保标志。
同时,外省市车辆长期驻留本市的,对已在注册登记地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申领、换发。未在注册地环保部门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若在我市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则应在我市进行环保定期检验并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申领环保绿标不收费
机动车环保标志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核发,不收取任何费用。机动车环保检测要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公司车辆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单位或公司委托。检验合格后,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排气污染检测合格报告到环保标志核发窗口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介绍,机动车环检机构按照标准收取环保检验费用。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70元/辆/次;大(中)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90元/辆/次。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的收费标准:20元/辆/次。公交车、出租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的,按规定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标准的50%收取。尾气排放定期环保检测不合格、经维护修理后复检的车辆,在同一检测机构首次复检时不再收取检测费,复检仍不合格需再次检测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汽车不环保上路要被罚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禁止转让、转借、伪造。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3条规定: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具体管理措施另行通告。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按国家标准、规范和检验程序对机动车排气进行环保检测,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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