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被驳回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8:03:01 313 人看过

驳回执行申请后,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仲裁结果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仲裁结果不服上诉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不能上诉,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要怎么办?

如果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是什么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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