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有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41:30 413 人看过

一方面承认当事人在诉讼请求的确定和案件事实审理范围确定方面的决定权,同时也赋予裁判者主动地发现案件事实的责任和义务

1、当事人陈述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中体现了不同的发展脉络。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体现了明显的阶段性,特别是法定证据时代对当事人陈述的重视;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排除当事人作证于19世纪以前一直是普通法上的重要的证据规则。然而在19世纪以后司法的实践发现,许多案件缺乏证人,也缺乏其他的证据方法,排除当事人作为证据的基本结果是剥夺了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机会,而且当事人本人而不是律师、法官更加接近纠纷所发生的事实真相。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当事人的陈述而不是其他证据,使法官或事实审理者在当事人双方的紧张对立中把握了事实真相,使司法正义成为现实。(

2、当事人陈述进入诉讼的条件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中有一定的不同。

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询问当事人并没有明显的限制条件,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询问即可发生;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裁判者对当事人陈述之使用非常谨慎,德国法律也规定只有依靠通常的证据方法,不能获得对案件事实的心证时,才能对当事人询问

3、询问的方法因不同的诉讼模式而有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对当事人的询问采用交叉询问的方法,询问当事人也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职责范畴;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当事人的询问由法院依职权进行,询问当事人不是代理人的责任。

4、询问当事人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接受询问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诉讼地位相同,询问方法和询问证人一样,而且当事人也必须和证人一样进行宣誓。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接受询问的当事人仍不失其当事人的地位。

5、发挥证据方法的功能因不同的诉讼模式而有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采陪审制,当事人陈述中所透漏出来的案件信息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基础,并且陪审团不需要说明理由;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于询问当事人时所获得的案件信息能否直接作为裁判的理由则成疑问。

裁判者只能利用当事人陈述中的信息,祛除证据判断中的矛盾,并使原来的证据获得合理的解释,最后依据原来的证据进行裁判。

6、当事人拒绝陈述时的处理不同。

英美法系可以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行为作出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裁判;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之则缺乏具体的应对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
    刑事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如指控某甲犯强奸罪或提供强奸过程中的许多犯罪线索;(2)关于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后果等方面的陈述;有的被害人虽然不认识或不知晓犯罪嫌疑人,但他们能提供有关情况,有助于侦破案件。但是,被害人往往因犯罪发生时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影响或自身认识能力有限,使认识、记忆、表达案情发生误差,还往往因受犯罪侵害时,精神高度紧张、恐惧、发生错觉甚至幻觉或受害后精神受到强烈刺激,记忆混乱也会使陈述失真。被害人由于痛恨犯罪分子,容易产生要求对犯罪分子从纵从重严惩犯罪分子的过激情绪,或处于种种个人动机,又往往故意夸大或缩小犯罪事实情节,以至达到严惩或包庇的目的。一、刑事被害人陈述的收集方式是怎样的首先,为了保证收集的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证据收集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具体包括:(1)有关机关应依法接受被害人的控告。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为侵
    2023-02-20
    315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民事诉讼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中阐述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就是诉讼当事人围绕诉讼标的所陈述的基本事实。法庭调查时,对案件的实体审理,也是从当事人陈述开始。因此,审判人员,应给当事人以客观地充分陈述的机会,以便于他们说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查明案件真相。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彼此间的事实陈述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询问,以便揭示出现矛盾的原因,判明孰真孰假。对于任何一方的陈述,都要认真的听取,审慎地分析,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更不能感情用事对不适合自己品味的陈述随便加以制止。审查判断当事人陈述,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认真查对。首先审查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陈述的。其陈述的动机与目的是什么,对于当事人在审理中作出的承认,仍要审查。因为,尽管一方承认他方提出的不利己的事实或诉讼请求,在一般情况下较为可靠,但是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
    2023-06-06
    16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当事人:如何陈述理由
    1、仲裁请求。主要是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也即申请人所达到的要求,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这么要求数额,一定要写清楚。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申请事实的具体内容等。所根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事实必须要有证据支持。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也可以在叙述事实之后,再写证据。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释》第9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
    2023-07-05
    3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陈述书的作用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一、肇事逃逸是否直接扣车肇事逃逸不会直接扣车,而是需要首先立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肇事逃逸被扣车辆,可以在做出鉴定结果后的5天内到交警部门领取即可,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日益增多,那么在行驶车辆的过程中也要遵循相应的交通法规,如果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出现了肇事逃逸事件,也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2023-03-11
    153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是直接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对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再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此外,我国的证据制度重实证,轻口供。陈述的事实的确是证据,但其证明力没有物证的证明力强。因此,当事人陈述在诉讼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作为定案依据。在司法审判中,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
    2024-01-05
    242人看过
  • 浅析当事人虚假陈述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故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应视为伪证的一种形式。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从一定意义上讲,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围绕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展开的,对证据的采信与否是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基础,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利益的驱动诱使当事人作出虚假陈述,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虚假陈述这种伪证形式相对于证人作出虚假证言、鉴定人的虚假鉴定结论等伪证形式而言,打击力度却不大,已经成为法官审判案件的制约瓶颈之一。笔者翻阅卷宗发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做虚假陈述的情形不在少数,如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返还彩礼以及欠款纠纷等案件中较为普遍,甚至造成了错案。当事人作为纠纷发生的亲历者,其陈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完善当事人陈述制度,减少当事人虚假陈述造成的危害,已成为每个法律人需要
    2023-06-11
    258人看过
  •  涉及复议案件的的事实与理由陈述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需明确表述三方面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客观陈述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列举相关证据材料。理由应概括事实,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论证,说明复议请求的合法性。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这部分,需要明确表述三方面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证据应当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和判决的根据。同时,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诉讼中,当事
    2023-11-09
    191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一环,包括提出的诉讼请求、法律理由、证据的辩解以及质证权的内容等。当事人在陈述中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以便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同时,当事人的陈述也是诉讼过程中重要的证据之一,需要经过充分的质证和辩论,以确保案件事实的真相得到公正的判断。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承认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相关标题标题:关于互联网平台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非法金融活动也逐渐涌现。这些活动可能涉及到多种法律问题,例如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非法集资等。本文将对这些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首先,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和担保风险。由于
    2023-10-17
    244人看过
  • 当事人自述案件类型
    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最新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侵
    2023-07-16
    440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一、夸大当事人的陈述第一,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当事人的陈述,既有作为诉讼活动的当事人的陈述,也有作为证据种类的当事人的陈述,其内容一般包括: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关于诉请的说明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对证据的分析及采用意见;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析和适用意见。作为诉讼证据的当事人陈述,仅限于在诉讼中,当事人就所感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请或反驳诉请根据的有关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表现在:第二,将当事人的陈述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而不会去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因此有学者将当事人的陈述归入“人证”范围,这也是法官对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往往产生怀疑的原因所在。一旦将其单独作为定案事实的依据,极有可能对案件作出误判。正确对待当事人陈述的态度是,一
    2023-06-11
    131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它是指刑事被害人就自己所感知、理解和记忆的、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被害人陈述不仅包括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陈述,而且也包括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陈述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人的陈述。对于被害人陈述的概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被害人陈述的主体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这里的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既包括经济上或物质上遭受损失的人,也包括精神上或名誉上遭受损失的人,还包括身体上、生命上遭受侵害的人。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受犯罪行为间接侵害而不是直接侵害的人,不属于刑事被害人的范围,因此,其所作的陈述也就不能归入被害人陈述的范围。例如,妻子因丈夫被杀害而导致精神崩溃;父母因子女被害而无人赡养等。在这里,妻子、父母就不属于刑事被害人。属于刑事被害人的是丈夫、子女。因此,被害人产生的前提条件
    2023-06-06
    473人看过
  • 民事证据之五: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承认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既包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也包括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的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表示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认可,这种认可与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同,不能将二者混淆。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作出,才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外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其所主张的事实,由于该认可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作出,因而,不应视为当事人承认,不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2、承认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023-06-14
    4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陈述么
    如果是受委托成为辩护人则可以。若只是旁听则不能。一、谁可以委托刑事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当然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必须要委托辩护人,可以自己辩护。不过,对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人,未成年人,没有辩护人的要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二、醉驾开庭需要家属到场吗醉驾案件在开庭时并不是必须要家人到场,家人可以到场参与旁听,但家人是否到场并不影响到法庭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开庭时家人不是必须要到场,但家人可以到场旁听。能够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的人有以下几种:1、律师;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023-03-02
    101人看过
  • 当事人的陈述包括那些内容
    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什么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是什么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
    2023-07-2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案件当事人陈述内容与事实不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7
      鉴于你的陈述,首先核实属实组织者;如果仅仅参,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具体需要核实案情落实同案犯的供述核实是否有人指证; 鉴于你的陈述,初步分析,有不利证据指向你弟弟;该类案件存在认定问题,即罪与非罪的问题,建议及时了解案情。 本回复仅仅依据你的文字陈述所作的简单建议,实际处理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出现一定差距,为对你负责,建议详细咨询
    • 杀人案件的当事人陈述技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鉴于你的陈述,如果致人死亡,具体看在犯罪中的作用及是否直接致死人;死刑案件一般1年左右判刑,时间较长;刑期目前不好分析,需要核实上述情况后分析; 鉴于可能是死刑,建议家属争取。 本回复仅仅依据你的文字陈述所作的简单建议,实际刑期可能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出现一定差距,为对你负责,建议详细咨询
    • 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陈述该怎么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当事人陈述也是证据之一。另外,主要是从加害人是否有暴力或者胁迫等证据,被害人是否反抗的证据,如“抓、挠”等,加害人身上是否有伤痕等,来旁证案件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
    •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具有陈述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具有陈述权,这是公民一项权利,不能被剥夺的
    • 如何做陈述当事人的陈述?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4
      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