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9:32:35 132 人看过

一、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

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

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

3.当事人属于撤销权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一、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一)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依照《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以及第15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
    2023-03-11
    335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以及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
    2023-04-12
    410人看过
  • 已到期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可撤销的事由,即使合同期满仍然可以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立法例: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即可产生撤销的效果。此种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以德国、日本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为确定者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进行。”2、须以诉讼方式行使。即撤销权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由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后才发生合同撤销的效果。采取此
    2023-02-23
    143人看过
  • 没行使撤销权算认可合同吗
    行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如果不行使的,合同要继承履行。因此,没有行使撤销权就是认可了合同。一、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区别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区别在于: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与合同解除权虽然都能发生合同效力溯及消灭的后果,但前者适用的对象是可撤销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其撤销的原因只能是由法律规定,后者适用的对象是有效合同,其行使的原因即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二、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的规则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
    2023-03-16
    444人看过
  • 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不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不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已到期;2、债务人已经实施了可撤销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的归属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原则上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将选择权赋予债务人,有利于债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适宜债务履行的选择,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交易实现。但是,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三种例外。一是法律对选择权的归属主体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该规定确定享有选择权的主体。二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在当事
    2024-02-06
    496人看过
  • 没行使合同撤销权究竟是否可以?
    一、没行使合同撤销权究竟是否可以?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是否可以撤销无权处分合同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
    2024-01-10
    241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4-05-14
    35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
    一、什么是合同的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一)放弃到期债权;(二)无偿转让财产;(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止财产,侵害债权人债权,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例如,张三欠李四5万元钱,张三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车,现张三将该车赠与其好友王五,李四发现张三除了小车以外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一赠与会影响张三偿还债务,张三赠与汽车即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李四造成损害,因此李四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
    2023-05-03
    240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以及撤销权怎么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在一般情况下,由撤销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
    2023-05-06
    425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何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通过受赠人撤销赠与,但公证赠与和公益性赠与除外。而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
    2023-07-24
    65人看过
  • 没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办理实质性退保
    撤销权作为一种权利,是完全可以放弃的,即债权人可以放弃行使合同撤销权。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哪几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撤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的具体原因有三:债务人单方面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免费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有上述三个原因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是通过诉讼行使的;3、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排除期限,即债权人在期限内享有撤销权,期限结束后撤销权属于消
    2023-06-24
    31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一、有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订立的合同;3.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双方当事人缔约时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二、可撤销合同由哪些特点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
    2023-10-02
    259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很多人因为这一条误以为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就绝对不能撤销了,但是,法律考虑的还是蛮周全的,凡事都可能有例外哦,请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则不满足上述法条(二)款的规定,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并且受赠人在撤销权行使时,要返还财物给赠与人。一、已经交付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赠与合同的撤销,则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生效
    2023-02-28
    294人看过
  • 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主体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法律行为害及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是债的保全措施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客观要件要求债务人有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无论是合同行为,还是
    2023-04-05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没有行使撤销权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 合同撤销可以行使抗辩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3
      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且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包括合同撤销权。撤销权在债权中是指债务人作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如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所以,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并不包括撤销权。
    • 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怎样行使合同撤销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 简述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撤销权的行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5
      一、行使撤销权要哪些条件 1、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有三种处分形式: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及以明显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或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或以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价70%转让财产等情形可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以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购买他人财产,可认定为以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
    • 合同合同人行使撤销权的可行使的法定期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4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适用除斥期间。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 1.最长除斥期间: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短期除斥期间:原则上是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