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之债类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5:12:29 161 人看过

多数人之债的类型如下:

1、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2、连带之债: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连带债务人,负连带责任。

3、共同之债:指债的标的为不可分物之债,因此又称不可分之债。

什么是多数人之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例如王某和李某合伙经营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将赵某撞伤从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在多数人之债中若债权人一方为两人以上为多数债权,而若债务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则为多数债务。

《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多数人之债相关文章
  • 乘人之危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行政机关职工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如何处理?问:某庄是个西瓜之乡,今年夏天,村里为解决用水困难,打了一眼深井,但由于电源线和变压器不配套,一直不能使用。经他们多次申请,县供电局派外线电工张某带三个徒弟来承担安装任务。正巧张师傅的儿子是城里卖水果的个体户,他一听到父亲正在某庄施工,就提出让村里帮他弄些物美价廉的好西瓜。村里为了能早日完工,只好满口答应。张师傅的儿子就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从这个村庄买了一车西瓜。张师傅的儿子占了便宜,没几天又跑来买瓜。村里人觉得他贪得无厌,第二次就没给他补贴,瓜虽然不错,但价是按市场价算的,张师傅的儿子不高兴,到父亲那儿发了
    2023-07-06
    370人看过
  • 债务重组审计类型的多样性
    债务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和处于清算或改组时,审计的内容不尽相同,这是由于不同条件下的会计计量、确认和披露的不同所决定的。前者属于持续经营状态,应遵循一般的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后者属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应遵循特殊的会计准则。一、企业歇业还需要申报吗以下我将为大家解答“企业歇业还需要申报吗”的问题。如果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有三种选择:1、“零申报”维护公司存在;2、“股权转让”,转让给他人持续经营;3、“注销公司”不再经营。根据《税法》《公司法》《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暂不经营也必须每月向税务机关“零申报”;所谓“零申报”即“零税款申报”,同时还必须每月向当地的所属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资料,只是每月主营业务收入为“零”税款也应为零,不用缴纳税款的申报。因此,企业歇业仍然需要申报。二、破产清算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
    2023-03-10
    481人看过
  • 简单之债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区分标准。根据债的发生原因不同,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1)法定之债是依据法律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债。(2)意定之债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债。意定之债一般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台意而产生的,即合同之债,这也构成民法上的契约原则;特殊情形下,单方行为也可以产生意定之债,例如捐助行为。2区分意义。不同的债应适用不同法律进行调整,有不同的成立要件。事实上各种债的共同点仅在于其结果都是一方当事人得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区分标准。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财物之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1)特定物之债。特定物之债是指其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存在并已特定化的债。例如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对于买受人所负的以变付特定房屋为内容的债即
    2023-06-01
    201人看过
  • 多数人之债什么意思
    多数人之债
    多数人之债是‘‘单债对称。又称复数债。一种债务分类。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或双方为多数人的债务。债权人一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大多称为大多数债务。大多数债务可以在债务发生时或债务发生后产生。大多数人的债务不仅会在双方整体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还会在一方个别主体与对方整体或内部大多数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主体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和相互关系,大多数人的债务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吗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连带之债和共同之债都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同样,按份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也都无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按份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大小及按份债务人所负担的义务多少,都只限于他们各自的份额。这是按份之债的基本特征。
    2023-08-09
    428人看过
  • 多数人之债相关知识
    多数人之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与简单之债相对,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而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参加的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一方是数人时称多数债权人;债务人是数人时称多数债务人。多数债权人及多数债务人中都不包括第三人或代理人。多数人之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一种债的形式。债权发生:多数人之债可以从债发生的时候起发生,例如几个人共同参加一个合同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可能在债发生后出现,例如在合同订立时还是简单之债,后来,由于某方当事人死亡,由他的几个继承人分得其债权或分担其债务。分类债的一方当事人有数人时,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每个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根据这种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情况: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2023-04-23
    160人看过
  • 一户多宅的认定类型是怎样的?
    一、国土“户”的认定国土“户”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的本村常住户(寄户除外)。户数及人口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为基础,由国土部门最终认定。二、“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1.夫妻离婚三年以上的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2.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3.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提出申请,不得另行分户。4.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方子女,不得单独分户。5.一户村民虽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一宅。6..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其中第三代为儿子)符合结婚条件的,同住一宅且现有住房占地面积少于最高限额的,可以申请第二宅。7.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8.建
    2023-06-02
    444人看过
  • 单一之债多数人是什么意思?
    单一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务。大多数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或双方为大多数人的债务。大多数债券根据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和相互关系不同,可分为按份债券和连带债券。?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人为特定行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单一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务。大多数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或双方为大多数人的债务。大多数债券根据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和相互关系不同,可分为按份债券和连带债券。大多数人的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与简单的债务相比,是指大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以同一支付为目标参与的债务。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一方是个人时,债权人被称为大多数债权人。;债务人是数人时称为多数债务人。大多数债权人和大多数债务人不包括第三人或代理人。大多数人的债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债务形式。什么是单一之债我们在很多时候可
    2023-08-09
    443人看过
  • 有限公司的法人是怎样的类型
    一、有限公司的法人是怎样的类型有限公司的法人属于营利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存在的。但是事业单位法人,便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规定应当具有公司的住所等。《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公司的住所以及法定人数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只能适用发起设立,不能适用募集设立。《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
    2024-01-24
    486人看过
  • 单方允诺之债有哪些类型
    一、单方允诺之债有哪些类型单方允诺之债的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二、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单方允诺是当事人单方给自己设定义务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设立,而要约是为了订立合同发出的,尚未能为自己设立权利义务,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2.单方允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务,要约无法设定。三、单方允诺行为的特征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具有如下特征: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2.单方允诺的
    2023-08-05
    364人看过
  • 外国人犯罪数量激增类型趋多
    阿克毛贩毒案,也引发了专家们对于外国人在穗犯罪的思考。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立曾就在穗外国人犯罪的特点进行了研究。他从中看出了一些变化,首先是在以往的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人往往是受犯罪侵害的对象。但近年来,在不少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人已经成为犯罪主体。他们的犯罪行为所伤及的对象,既包括中国公民也有外国公民。有据可证,在穗外国人犯罪的发案数量近年急剧增加。据统计,2004-2006年,广州市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外国人刑事犯罪案件161件217人,其中批准逮捕203人;办理审查起诉外国人刑事犯罪案件67件99人,其中提起公诉93人。同时,在穗外国人犯罪的类型复杂多样,性质趋向恶劣。从近年来办理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类型来看,毒品犯罪、强奸、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案件居多,诈骗、敲诈勒索、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交通肇事也为数不少,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高智商
    2023-06-11
    370人看过
  • 附加刑的类型是怎样的
    附加刑的类型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判处的罚金金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关。一、刑事犯罪怎么判刑事犯罪应当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法官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处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主刑和附加刑和同时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二、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
    2023-04-11
    143人看过
  • 债权转让风险比较大时的债权类型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风险比较大时的债权类型是怎样的债权转让风险比较大时的债权类型有:依法不能转让的债权;依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依据债权的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以及债权权利和转让份额不确定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
    2024-01-15
    395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划分的类型是怎样的?
    一、监护人责任划分的类型是什么?监护人责任划分的类型是指定监护和法定监护。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监护人的责职: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作为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024-01-26
    60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之债有哪些类型
    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之债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中的一种,区别于狭义的请求权竞合。狭义的请求权竞合是同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同一法律后果享有数个请求权。如甲租乙房,不慎将房烧毁,乙既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对甲要求负违约责任,也可基于所有权要求甲负侵权责任。这两种请求权并存,乙可择一行使。不真正连带之债则是债务人就同一给付对数个债务人分别单独发生请求权,因一请求权的满足而使其它债务均归消灭。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类型:不真正连带债是随判例学说发展而来的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并无明文规定,但各国均承认此。不真正连带之债异于连带之债,故其存在有其独立价值。中国立法应当尽快承认不真正连带之债。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具体类型如下:类型一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2023-06-27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多数人之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多数人之债中,如果存在多个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平等地参与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果存在多个债务人,则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平等的义务,... 更多>

    #多数人之债
    相关咨询
    • 2022年多数人之债类型有什么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多数人之债的类型如下: 1、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2、连带之债: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连带债务人,负连带责任。 3、共同之债:指债的标的为不可分物之债,因此又称不可分之债。
    • 多数人之债类型有什么呢有没有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1
      多数人之债的类型如下: 1、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2、连带之债: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连带债务人,负连带责任。 3、共同之债:指债的标的为不可分物之债,因此又称不可分之债。
    • 罪数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数罪的类型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罪数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一罪与数罪。判断标准:“构成要件说”,同时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 (1)明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2)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进行一次评价,累计数额的犯罪。 (3)对一个犯罪行为的评价能否包含对另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例如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4)是否只对一个法益造成侵害。 (5)行为是否具有持续
    • 连带之债属于多数人之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8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
    • 简单之债主要类型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4
      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由于简单之债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机会,因而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简单之债的当事人只能就某一标的履行债务,否则将构成债的不履行。在简单之债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简单,一般不容易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