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视为合同已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7:52:30 349 人看过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二)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三)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四)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五)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一、合同的履行的注意事项

(一)保留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1、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2、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少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

(二)避免先盖章

在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拿回一份;

(三)对方盖章

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

二、合伙人用假公章收款会判刑吗

用假公章与对方签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伪造印章罪。法律依据如下: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条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用假公章行为是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已经履行的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无效
    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仍可被判定为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境下,合同将被视为无效:1、其中一方面,可能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合约,对国家利益造成了任何潜在或实际的损害。2、另一方面,如果蓄意串谋,以损害国家、公众或第三者的利益为其目的,则该合约同样会被视为无效。3、再者,用虚假的合法形式来遮掩不正当的意图和目的的行为也将导致合约无效。4、最后,如果合约损害到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样也将被判定为无效。5、此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约同样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中,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四条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还明确指出,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若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达成协议,这类协议将会被视为无效。至于隐藏在虚假意思背后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们的有效性将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进一步补充道,任何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
    2024-07-30
    101人看过
  • 具体履行合同情况
    一、具体履行合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全面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和不履行。我国并没有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合同履行规定是什么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
    2023-05-03
    18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合同有效指的是什么
    一、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合同有效指的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实际履行对合同生效是有影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后,另一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根本违约的规定有根据我国《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
    2023-05-22
    247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情况下,已履行,但已经失效了,要怎么办
    合同虽然成立但没有生效,通常是因为合同附有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当对方未表示反对时,意味着附属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产生的效力的约束。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的如何处理合同未生效但对方接受履行的,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当受合同产生的效力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
    2023-08-09
    375人看过
  • 合同已经到期,但双方继续履行的情况
    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但是,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还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一、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
    2023-03-15
    294人看过
  • 2023附条件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是否视为合同生效
    附条件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是否视为合同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合同未生效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可以视为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
    2023-04-20
    333人看过
  • 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得实际履行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不得擅自用其他的标的来代替,也不得用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履行,除非法律和同另有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的是不可理解的。在合同订立后,标的就己特定化、具体化。合同的履行即以此特定的标的为基础,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标的的,应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擅自改变标的均是违约行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一)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二)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
    2023-03-01
    243人看过
  • 借款合同订立履行情况是什么
    借款合同订立的履行情况有四种:1、可以分为全面履行(即按约定全面的履行义务);2、部分履行(只履行了债务的一部分);3、中止履行(因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可中止履行);4、以及提前履行(即提前还款)。借款合同订立履行情况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
    2022-06-14
    46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一般来说都是在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才能对合同行使追认权。追认权一般是通过意思表示的形式,即言辞表达形式明示。通过一定的行为这种默示形式进行追认的情况,比较少见。在无权代理场合,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就具体方式而言,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一、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不同类型,而且每种类型的合同中又有不同的情形,因此追认的意思表示向谁作出也应有所不同。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应向谁作出,应坚持两个标准:第一,以相对人是否催告为标准。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
    2023-06-26
    327人看过
  • 没有赠与合同什么情况下视为赠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人在真实、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的赠与合同,并且在受赠与人表示接受的情况即生效。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合同生效的情况: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诺成行为。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
    2023-03-23
    211人看过
  • 合同未完成履行情况
    一、合同未完成履行情况(一)合同未完成履行应当构成违约情况,合同违约可以通过继续履行;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方式补救。(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违约条款怎么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2023-05-06
    343人看过
  •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一、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二、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我国并没有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1、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
    2023-05-03
    309人看过
  • 工期能视为合同履行期吗
    一、工期能视为合同履行期吗1、工期是否能视为合同履行期,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2、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3、简单的说,合同履行
    2023-04-21
    32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个具体参考标准:(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
    2024-04-27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已经履行视为合同已生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5
      已经履行不是合同已生效的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之后已经生效,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生效,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是合同签订之后就生效,合同终止的事项包括清偿,解除等。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合同按照约定履行,什么是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以下情况也视为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1.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其权利义务原则上不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合同债务当然应当由债务人履行,但有时,为了简化经济活动,便捷交易,法律允许合同债务由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债务,也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2
    • 哪些情况视为不履行抚养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0
      1、父母没有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就算不履行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什么情况下视同工伤,算是视同工伤的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第一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二种情形:(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三种情形:(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
    •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视为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 第一点、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即: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在收养行为中,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收养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并没有真正通过收养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在意思,而是试图通过收养而达到其他不法目的;或者通过收养来规避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