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九味羌活丸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43:40 187 人看过

发布部门: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浙价医[2010]18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规定,结合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布九味羌活丸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9〕255号)附表二中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取消香砂养胃片糖衣片、薄膜衣片、天王补心片糖衣片、破伤风抗毒素冻干粉各个规格的价格;云南白药散剂由“袋”改为“瓶”;调整九味羌活丸等药品价格,具体详见附表。

二、附表所列品种的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附表所列指导价格。

三、本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以前制定公布的上述药品的零售指导价格同时废止。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九味羌活丸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零售指导价格

备注

1

九味羌活丸

浓缩丸

3g

0.47

△(指用量为一次3~4.5g,一日2次的品规)

2

九味羌活丸

浓缩丸

4.5g

0.68

3

九味羌活丸

浓缩丸

9g

0.95

4

香砂养胃片

片剂

0.6g*36片(素片)

盒(瓶)

18.7

5

参苓白术颗粒

颗粒剂

3g

3.1

*(指用量为一次3g,一日3次的品规,有糖型)

6

参苓白术颗粒

颗粒剂

6g

3.1

(指用量为一次6g,一日3次的品规)

7

天王补心片

片剂

0.5g*24片(素片)

盒(瓶)

25.2

*△

8

季德胜蛇药片

片剂

0.4g*20片(素片)

盒(瓶)

6.8

9

季德胜蛇药片

片剂

0.4g*10片(素片)

盒(瓶)

3.5

10

季德胜蛇药片

片剂

0.4g*60片(素片)

盒(瓶)

19.6

11

季德胜蛇药片

片剂

0.4g*100片(素片)

盒(瓶)

32.1

12

云南白药

散剂

4g

12.1

*

13

哌拉西林

注射剂

1g

1.8

14

哌拉西林

注射剂

2g

3.0

15

哌拉西林

注射剂

4g

5.1

16

对氨基水杨酸

注射剂

2g

2.7

17

对氨基水杨酸

注射剂

4g

3.6

18

苯巴比妥

注射剂

1g

3.8

19

二甲双胍

片剂

0.5g*72片

22.6

20

双氯芬酸钠

肠溶片

25mg*30片

3.2

21

双氯芬酸钠

肠溶片

25mg*10片

1.2

22

双氯芬酸钾

片剂

25mg*10片

3.5

23

舒筋活血片

片剂

45片

4.1

24

碳酸氢钠注射液

注射液

12.5g:250ml(塑瓶)

9.0

25

碳酸氢钠注射液

注射液

5g:100ml(塑瓶)

5.1

26

碳酸氢钠注射液

注射液

12.5g:250ml(软袋)

11.5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其他机构发布文号:渝价[2010]6号各区、县物价局(发改委),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各药品经销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我局渝价[2009]359号和渝价[2009]462号文中公布的部分药品价格,按本通知附件中的附表执行。二、我局渝价[2006]472号文附表二中替考拉宁注射剂的生产企业由“法国赛诺菲安万特(GrppoLepetitiS.p.A.)”变更为“赛诺菲安万特”。渝价[2009]247号文中海南普利制药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变更为“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渝价[2007]114号文附表一中西黄丸的剂型由“水丸”变更为“糊丸”。三、止痛化癥胶囊、少腹逐瘀胶囊、孕三烯酮胶囊、甲
    2023-04-24
    381人看过
  •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闽价电[2009]32号各设区市物价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福建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80元。我省中心城市福州市的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7430元/吨调整为791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6680元/吨调整为7160元/吨。根据现行我省“三价区高于一价区100元/吨,二价区高于一价区35元/吨”的规定,调整后的我省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一、附表二。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价区划分及有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
    2023-04-24
    87人看过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6-4【实施日期】2007-1-1【发布单位】【文号】粤价[2007]105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1997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印发了《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粤价〔1997〕19号),对于规范我省房地产交易价格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为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需要,我们对原来的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印发你们,原《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同时予以废止。现就贯彻实施《规则》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对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
    2023-04-22
    243人看过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其他机构发布文号:皖价法函[2010]12号安徽安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重新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607号)的规定,决定注销安徽安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见附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附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注销名单序号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1安徽安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8号金通写字楼4楼吴祥生2合肥天源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肥市蒙城路73号4号楼403室程元贵
    2023-04-24
    82人看过
  •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陕价检发[2009]127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国家发改委今年以来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做了八次调整。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在每次价格调整政策出台后都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力量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了一批提前或推迟调价时间,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等违法案件,促进了油价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大成品油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良好的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省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中旬在全省再开展一次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范围此次检查的范围为所有成品油(主要是汽、柴油)生产经营企业。二、检查的重点检查的重点是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和库存情况。三、检查的内容(一)成品油零售企业突破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二)成品油批发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批零价差,将应执行批
    2023-04-24
    288人看过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其他机构发布文号:冀价政调[2009]9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及时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双节”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副食品价格监测,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医疗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工作。各地要加大市场巡视力度,跟踪监视价格走势,保证省、市、县物价部门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三、严
    2023-04-24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是什么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二是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三是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四是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五是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制度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法律规定,直白地说就是如果你受到欺诈的事实被认定的话,你可以主张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按500赔偿。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