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5:12:48 60 人看过

一、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1、签约主体不合法。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被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主体,而实际履行中,发包方往往以无法人资格的筹建处、指挥部、项目部等临时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致使工程的建设主体不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无法向真正的建设单位追索工程欠款。

2、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施工图纸修修改改,工程量变化很大,甚至超过合同额,建设方口头承诺对工程增量不与书面确认,竣工后导致结算纠纷,这是造成拖欠工程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3、投资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要么超过自身资金承受能力上项目造成了工程款拖欠,要么要求承包方带资承包工程和垫款施工,转嫁投资缺口。

4、非法发包工程。发包方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私下签约发包工程,或者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手续违法,使实际施工的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也无法追索工程款,有苦难言。

5、肢解发包工程。发包方将一个工程表面上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暗地里又把工程分割为若干部分,指令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使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和技术上缺乏应有的统筹协调,造成施工现场秩序混乱、责任不清,导致结算纠纷,引发工程欠款。

6、利用项目公司逃避风险。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建设项目法人投资风险责任的约束,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的责任等都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项目法人往往成了实际建设单位金蝉脱壳抵赖工程欠款的工具。

7、建设单位恶意拖欠,故意找借口,拖延工程结算。

二、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原因

1、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建筑企业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3669万人,比1991年增加67.6%。建筑市场供过于求,导致了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致使建筑企业在承接工程初期时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甚至陷入合同陷阱,难以结算工程款。

2、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了工期拖延、质量隐患,因而引起了合同的纠纷,导致业主拖欠工程款。

3、建筑企业不敢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担心打官司得罪业主,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影响今后在建筑市场上承接工程业务,存在打官司的时间长、成本高,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即使胜诉在法院执行时也有很大难度等顾虑,导致工程欠款久拖不决。

3、非法转包。非法转包,一方面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导致严重偷工减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另一方面使实际施工人直接追索工程款困难重重。

4、非法挂靠。是指挂靠人利用被挂靠单位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向被挂靠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管理费的行为。挂靠的企业一般管理不规范,投机行为盛行,甚至套取工程款后,给被挂靠企业扔下一个烂摊子。而被挂靠企业根本没有施工资料,无法与建设单位结算,导致工程款纠纷

5、违法分包。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承包人,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违法分包极易导致工程质量纠纷,引发工程款结算纠纷。

6、工程量争议产生纠纷。建筑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洽商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上,发生争议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施工方未就上述工程量取得发包方的签字确认,而仅凭自己单方的施工记录要求进行结算,发包方不与认可,发生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3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是落实国务院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能否在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我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对于完成三年清欠总目标关系重大。截至8月9日,我市累计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8.6亿元,清偿率为54.52%,而全国平均清偿率已达到64.75%,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还款任务仍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和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2005]45号)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二00五年度清欠工作目标和措施的通知》(渝办发[2005]13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点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是以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的项目,所以它具有与一般投资项目不同的特点。从理论上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应该大多数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即主要提供非盈利的为社会大众所需的项目。但也可能会包括一些虽盈利,却难以收回投资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在近期,政府投资项目也可能会因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产业政策而涉足部分高风险、高收益的高新技术产业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特点为:一、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这是由政府投资项目的性质所决定的,这种性质就是非盈利性。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般经济组织的投资活动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投资都会追求高收益的回报,而对非盈利、难以盈利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则不会涉足,但这些非盈利、难以盈利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又往往是国家或区域发展
    2023-04-24
    184人看过
  • 政府如何对待拖欠工程款项
    可以通过以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3、案件执结。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4、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一、离婚协议中的补偿如何执行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起诉,判决后依旧不执行的
    2023-02-22
    385人看过
  •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什么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6%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相关知识点一、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4-17
    312人看过
  •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么追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
    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3、案件执结。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4、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5、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2023-06-04
    266人看过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由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政府投资条例》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固定资产投资方式1、直接购买固定资产。用这种方式,既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又可以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每年折旧加计扣除。以贷款利率作为投资报酬率测算:享受税收优惠(一次性抵扣),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现值=100×15%=15(万元)。无税收优惠(按10年折旧),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值=100÷10×15%×7.7217=11.58(万元)。因加速折旧而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15-11.58=3.42(万元),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为3.42万元。企业固定资
    2023-04-17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中心的建设项目包括(1)所有预算内的投资资金、特别建设基金、政府借款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2)没有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审计机构对定金规定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结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结算、依法审计监督的定金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
    • 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程序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一)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 政府工程倒闭的原因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政府投资项目是否是诈骗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8
      骗取政府投资是诈骗。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投诉公司拖欠工资原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法律依据: 1)《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