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41:07 91 人看过

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若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的行为,该转让是可以被判定为无效的,严重者还可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不用交税
    股权转让时不用交税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3、直系亲属之间转让的;4、其他合理情形的;5、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股权转让不交税转让股权一般是不能免税的,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
    2023-08-11
    181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
    一、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不一定。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能仅因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就直接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关键是看转让方是否将注册资本未缴足的事实如实告知受让方,受让方是否明知或应知,即转让方是否存在欺诈,从而造成受让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构成欺诈,造成受让方重大误解,受让方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受让方对转让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明知或应知,不构成欺诈,则股权转让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受让方应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等连带责任。二、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
    2023-05-03
    140人看过
  •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和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无效:(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可否转让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就生效,但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
    2023-02-04
    343人看过
  • 股东股权转让有几种情况
    1、有两种情况:股东之间转让、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转让的双方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证明,给新股东或购买股东发股东证明,公司更改股东名册,在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出售一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义务;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
    2023-03-01
    351人看过
  • 哪些情况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效的
    一、哪些情况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3-05-10
    52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后无知情权
    2004年,王某与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某机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元。其中,张某出资400000元,王某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00000元。张某担任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担任公司经理兼总工程师。后王某因工资等问题与机械公司发生纠纷,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王某与机械公司于2006年2月达成和解协议,内容为:一、机械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机械公司同意向王某支付工资及补偿款40000元。双方的其他债权、债务结清。二、王某撤出投入机械公司的非专利技术。三、王某在机械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四、王某负责办理技术撤出、股权转让手续,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王某承担。机械公司积极配合。五、协议签订后当日,机械公司将支付给王某的40000元付至北京某区公证处提存。王某办理完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后,凭工商局出具的王某已经转让其持有
    2023-06-09
    141人看过
  • 车位转让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无效
    无效情形,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参见民法典。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1、无效合同有违法性。2、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6-14
    409人看过
  • 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股权转让: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3、因欺诈而订立的。4、因胁迫而订立的。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完毕可要求撤销吗可以。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即使履行完毕,也可以要求撤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3-03-23
    492人看过
  • 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下需要审批
    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不涉及股权转让的审批问题。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比如,国有股权转让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复;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证券、保险、银行等特殊性质的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履行相应的监管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一、国有独资注销清算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
    2023-06-27
    3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用净资产来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净资产评估的方法1、成本法,就是根据账面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与账面的数据不会有太大变化;2、收益法,就是预测该公司未来几年的现金流,然后根据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该种方法要求被评估单位要连续3年盈利;3、市场法,就是在同行业中寻找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一、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
    2023-03-29
    4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主体在什么情况下是违法的
    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定的股权转让主体资格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违法:1.公司未依法设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未设立时,认股人不具备股东身份,不具备股权转让条件。即使公司已缴足出资换取公司股份,由于公司目前尚未通过法定程序审查,未来能否成立尚不确定。如果允许公司转让股权,不仅难以防止恶意人员牟取暴利,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而且会干扰公司的正常设立活动。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视为依法成立。双方签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后,一方在公司登记前以其他理由将协议约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出资转让给他人的,这不是我们所说的股权转让,转让人没有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一是转让人未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如AB设立有限责任公司,a持有公司51股,B49股。经营期内,a未经B同意,将其20%的股份转
    2023-05-07
    7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税费收取情况
    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的税有:主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税。1、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税率为所载金额万分之五;2、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公司转让股权要缴纳什么税转让方是个人,要按照20%缴纳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缴纳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营业税等。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6-30
    133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有两种方式: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是什么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1、对价的双方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2、对
    2023-08-07
    410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的;2、侵害其他股东有效认购权的;3、转让程序、形式、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转让股权的;5、其他无效情形。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7-2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法院查封的股权被转让无效是什么情况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
      应该是转让人牵涉到其他经济纠纷,其股权被法院查封。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巧合,但至少转让方涉嫌重大欺诈,受让方可要求撤销合同,由转让方赔偿损失或者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索赔。 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执行,而且可以向对方施加压力,迫使对方主动履行判决。
    •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3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批准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批准等义务条款和有关条款的有效性。申请批准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 股东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交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个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计税依据就是用来缴纳税款的基数,一般税款都是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主要是针对法人股东,就是公司、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时,需要缴纳税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包括转让给企业和转让给个人,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税种,就是如果企业缴纳所得税时所得额
    • 股东转让股权转让情况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8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股份转让协议怎样会无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人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股东超出200人的,应当由证监会申请核准。 2、主体资格: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 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3、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