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对医疗鉴定不服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6:21:47 270 人看过

一、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药品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看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因医疗机构没有进行皮试等原因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对医疗鉴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重新鉴定吗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只方式解决:

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在实务中,我们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

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

1、都是一种证据。

2、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3、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药品过敏是由于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例如没有进行皮试等,就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药品质量造成的,由药品生产者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被打头孢过敏是不是医疗事故
    一、被打头孢过敏是不是医疗事故(一)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协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不大。(二)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三)诉讼:经过上述手段依然不能解决的,收集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一并提交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情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以人身损害的其他各种案由立案。这关系到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由于医疗
    2023-06-04
    315人看过
  • 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一、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023-04-19
    393人看过
  • 医学会能否鉴定医疗过错,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办
    一、医学会能否鉴定医疗过错医疗过错通常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
    2023-04-18
    458人看过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的起诉对象是谁?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的起诉对象是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结果。在构成医疗事故之后,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
    2023-06-24
    141人看过
  • 一般医疗过错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2007年5月27日下午6时许,原告的女儿扬*兰突发疾病入某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室,但该急诊室无值班医生,一个小时后,医院才为扬*兰输养、打点滴。8时许,扬*兰心跳明显加快,10时许,扬*兰心跳越来越快,医生在原告的要求下为扬*兰做心点图后,才告诉原告他女儿的病情很危险。11时30分,扬*兰的病情进一不恶化,而医院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之后,医生又说扬*兰没有救了,并要求原告转院。在转院过程中,由于医院的救护车油料不足,随车氧气不够,扬*兰的病情突变,直至2007年5月28日凌晨3时10分扬*兰死亡。为此,原告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医院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分歧]本病历经九江市医学会认定:原告女儿扬*兰所患的是暴发性心肌炎,该病起病急骤,病死率高,且目前又无特效治疗方法,扬*兰本身患此类危急病,是造成其死亡的主要原因,故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急诊室建制及流程不完全,在作
    2023-06-13
    96人看过
  • 医院不承认医疗过错怎么办,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院不承认医疗过错怎么办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不承担过错的,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其中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获得相关行医资格的人员,要持
    2023-06-23
    364人看过
  • 女儿就诊后出现药物性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女儿在一家诊所就诊后出现不良反应,导致全身溃烂,父亲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在诊所的门口拉起横幅进行声讨和索赔,孰料由此引来了一起名誉侵权官司。这名父亲名叫李某,2007年12月12日上午,他23岁的女儿阿莉因为发热、流鼻涕、咽喉痛等症状,前往南宁市一家诊所就诊,医生张某为阿莉打了吊针。阿莉的症状非但没减轻,还全身发冷。当晚9时许,阿莉再次来就诊。张某用同样的药物为她输了液。第二天上午,阿莉的手臂、嘴唇、口腔里出现了红点,再次来到诊所。这次,张某认为阿莉的症状属于“药疹”,停了之前的用药。由于病情严重,从这天下午开始,阿莉先后到区内几家大医院诊治,其间曾出现全身溃烂的惨状。经确诊,阿莉的病属于“重型多形红斑型药疹”。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了4万多元才得以好转出院。阿莉的家人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遂向卫生部门投诉。经南宁市医学会、广西医学会鉴定,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2009年9月22日上午
    2023-06-11
    3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一、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部门不管的,可以到卫生局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医疗纠纷涉及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患者还可以提起技术鉴定。二、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按照如下步骤进行: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
    2023-06-21
    348人看过
  • 二次医疗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途径告医学会,也不能告鉴定人。构成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担责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即使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患方认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如果经过庭审质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真实反映事情真相,没有科学地论证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把鉴定结论排除在合法证据之外而不予采信,或者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或者因医院的举证不能而判决其败诉。所以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只会给权利当事人即死者家属索赔带来障碍,但并不能完全阻却索赔,家属仍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救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医院的错误诊疗行为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求专家
    2023-02-26
    181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向谁提复核鉴定?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中华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什么?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
    2023-06-24
    402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程序1、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2、委托时当事人要提供鉴定材料。3、法律依据:《
    2023-08-15
    66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二、一般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的内容如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责任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医疗事故责任中的完全责任医疗事故责任中的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医疗事故责任中的主要责任医疗事故责任中的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医疗
    2023-03-23
    114人看过
  • 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几级医疗事故
    一、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几级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发现医疗事故怎么办发现医疗事故的办法如下:1.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023-04-25
    1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可信吗是不是“老子鉴定儿子”?不构成医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老子鉴定儿子、叔叔鉴定侄子、沾亲带故、官官相护。这是社会上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流行说法。作为医学法官,鉴定专家们尽管如履薄冰,仍会面对种种质疑和误解。宋嵩绘是不是老子鉴定儿子全国每年鉴定数量达上万例,约80%是首次鉴定。首次鉴定结论约有3/4得到医患双方认可,不需再次鉴定老子鉴定儿子、叔叔鉴定侄子、沾亲带故、官官相护这是社会上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流行说法。自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一向低调的中华医学会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根据法律,各级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一块烫手的山芋。一纸结论,字字千钧。作为医学法官,鉴定专家们尽管如履薄冰,仍不免会面对种种质疑和误解。程序公开透明,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
    2023-04-26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具有医疗过失却不构成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5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需要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26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作用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医疗过错是否构成疾病事故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2
      一般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因果关系存在于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医疗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必须主观过失;(一)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医疗机构或者其工作
    • 医院错案是否能做医疗事故不构成的鉴定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证据当然可以做,但是否有利就很难说。不构成医疗事故往往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判医院无责。当然跟法官也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