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股东不参与清算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1:02:10 287 人看过

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性清算,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一般公司成立后,是不能退股的,只能转让股份。要么其他两个股东把另一个人的股份收购了,要么对外转让,不然公司清算都退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4、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破产相关文章
  • 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是否可行?
    一、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
    2023-06-01
    387人看过
  • 公司清算时房产结算给股东怎么办理
    一、公司清算时房产结算给股东怎么办理公司清算时公司有房产的,清算组会将房屋拍卖或者变卖折现,取得款项后,清偿完债务后有剩余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2、债务人不能
    2023-04-18
    284人看过
  • 新增股东怎么清算公司资产
    公司新增股东,不是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形,所以不需要清算公司资产。公司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新增股东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新增股东变更税务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
    2023-08-10
    388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保障股东权益?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相关方可能会受到赔偿。公司将通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破产清算时,相关方可能会受到赔偿。公司将会通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破 产 清 算 的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此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
    2023-10-06
    95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后股东还能查到吗
    公司破产际在工商管理局是可以查到的,只要破产程序未终结的,企业就不能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一、公司破产应怎样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企业行为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
    2023-06-26
    109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
    一、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隐名股东如果能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则可以确认股东资格。2、掌握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如果有能证据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选举管理人员、收取分红、参加股东会等方面的证据,则确认股东的资格可能性也较大。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即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二、隐名股东若享有公司债权人的身份,可以利用公司清算程序维护权利根据公司法及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中都享有直接的权利。在解散清算中,如果公司没有在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
    2023-06-02
    369人看过
  •  公司清算与小股东权益
    公司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需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二是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单独或合计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公司清算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需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二是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单独或合计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 股东会解散公司:如何进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当公司出现严重违规、解散或无法继续经营等情形时,股东会也有解散公司的权力。那么,如何进行股东会解散公司呢?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解散应当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要进
    2023-08-27
    124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怎么办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应当根据比例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
    2023-06-06
    22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破产 债权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由债权人进行申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补偿金、保险费用;2、破产人欠缴的税费;3、普通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一、债权和股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是:债权优先于股权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2023-06-20
    190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自动解散的情形,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清算,你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法解释(二)》规定,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
    2023-04-21
    405人看过
  • 公司解散、公司清算与公司破产
    实践中,公司解散、公司清算常常会涉及到公司破产,那么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想搞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公司解散、清算及破产这几个概念。公司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的出现而自动或者被动地停止存续的行为,它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前提条件,但它又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进程中的一个独立的阶段。公司清算,是指当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由公司依法自行组成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从而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解散后都要经过清算,但公司清算不是公司解散的组成部分,而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进程中与公司解散相互联结的一个独立的阶段。公司破产有多种含义,但法律意义上公司破产则是指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多数债权人和兼顾债务人的利益,经公司(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
    2023-06-09
    246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利益如何?
    股东一般不能提出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2、其他方式解决不了的;3、占公司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一)、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2023-07-07
    82人看过
  • 只占技术股公司破产清算赔偿怎么办
    股东以技术出资的,如果经评估,技术出资符合出资规定的,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股东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
    2023-03-25
    157人看过
  •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股东的个人财产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不需要清算股东的个人财产。只要股东把实际认缴的注册资本出资到位,就以股东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公司即使资不抵债,也只要走破产程序。和股东个人财产无关,因此不会对股东的个人财产进行清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行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2023-07-27
    48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更多>

    #公司破产
    相关咨询
    • 个人怎么参与小股东公司清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3
      1、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2、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公司清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隐名股东如果能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则可以确认股东资格。 2、掌握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 隐名股东如果有能证
    • 公司破产清算不能取得股东分红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股东分红权和公司破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股东有分红权,如何分配要看公司章程。但至少要有可分配利润。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才有可能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破产清算则是另外一回事,和股东分红没有必然联系。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二
    • 破产清算前能变更清算公司股东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5
      1、破产清算前股东是可以变更的,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限制,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向外转让的,应当进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并且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但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是要向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
    • 公司解散后, 股东是否有权参与清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6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