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能否申请调取证据要区别对象,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被独占许可人能否行政复议
独占许可人和行政机关产生=行政纠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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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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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能否查阅行政复议材料?行政复议申请调阅是否允许?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7就此问题,2009年8月27日《行政复议法》、2007年8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2002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规定。 一、2009年8月27日《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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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的行政复议人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如下: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被申请人是否明确;是否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案件是否属本机关管辖;申请复议的其他要求是否符合。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请申请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材料;属于不予受理的,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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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否允许第三人参与?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8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回避有三种情形,包括: 1. 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 申请回避的方式为口头或书面形式。 3. 法院有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在三日内向当事人告知,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 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为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 在民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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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怎么取证调查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1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或者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调查取证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调查取证。 第三条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或者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行政复议等程序性事项的,案件承办人可主动调查取证。 第四条行政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因证据由国家机关保存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