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错判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52:53 106 人看过

「案由」

申诉人:马某,男,某市某物业发展公司营销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曾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权代理

被诉人:某市某物业发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某,某市某物业发展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秦某,某市物业发展公司法律部律师。

1997年5月19日,马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立即释放。同月20日,马某向原用人单位某市物业发展公司人事培训部申请复职,但被告知"法院判错了,你去找法院要工作和工资去,公司已经将你开除了,没有义务再安置抚恤你。"马某不服,认为自己因被司法机关错判有罪,现人民法院已正式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宣告无罪释放,某市某物业发展公司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为由开除公职的前提条件已不再存在,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公司应当立即恢复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原工资待遇,并补发本人在监狱羁押期间的所有工资。特申请仲裁,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查核实情况」

1991年10月18日,申诉人马某被业务往来单位熊某举报有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嫌疑;同月21日,申诉人被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同年12月21日,申诉人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00元。申诉人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1992年3月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人上诉,维持原判;5月后申诉人被送至某农场服刑。在劳改农场服刑期间,马某一边服从改造,一边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再审改判自己无罪。1992年4月4日,被诉人以申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甩公款,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徒刑为由,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开除申诉人公职。申诉人当时忙于委托律师办理再审申诉,未委托代理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被诉人开除自己公职进行申诉,申请仲裁。1997年3月7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以原审判决主要证据被证明是伪造为由,对申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立案再审,同年5月19日,该院判决撤销原判,宣布申诉人无罪释放,并发给无罪释放证明。次日,申诉人向被诉人人事培训部申请复职并请求补发工资待遇,被诉人人事培训部经理金某以申诉人已被公司依法开除公职为由拒绝恢复申诉人劳动关系,当申诉人讲自己是被错判徒刑,是无辜的,请求公司考虑撤消原开除处理决定,恢复公职并补发工资,但金某当场回绝,说"法院判了,你去找法院要工作要工资去,不要在公司里闹事".另查:申诉人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前月工资标准为479元/月。

「分析意见」

申诉入在1992年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诉人根据劳动人事部1983年1月24日颁发的《关于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第(11)条"企业职工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可予开除"的规定,当时依法开除申诉人公职是符合法律规定。问题在于,申诉入所犯"罪行"被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所否认,原有判决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无罪后,被诉人开除申诉人的事实和理由已不复存在,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还是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7年4月29日《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140号]规定:"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围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第12号)的规定,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并补发在押期间的工资,"被诉入应当收回原开除申诉人的处分,并恢复与被诉人的劳动关系。考虑到申诉人是在《国家赔偿法》之前被判刑,不能适用1995年8月8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和意见》第28条第2款规定,而只能由被诉人来补发申诉人被混押期间的工资。

「仲裁结果」

1.双方协商一致由申诉人写出书面复职申请,被诉人撤回原开除申诉人的处分决定,并补发全部工资;

2.被诉人适当安排申诉人工作,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本案仲裁费500元(管理费20元,处理费480元)由被诉人自愿全部负担。

「评析」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生活中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刑时,用人单位当然可以依法子以相应处分或处理。但是,司法机关依法宣告劳动者系错判而无罪释放后,用人单位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相应补发工资。但如果判刑是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则可以不予补发工资,而由劳动者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混押期间工资等损失。

此外,劳动者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完审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恢复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1、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
    2023-03-26
    319人看过
  • 工厂辞职后多长时间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企业可以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搬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啥工厂搬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赔偿,而是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
    2023-07-13
    56人看过
  • 高管职务被解除可否恢复劳动关系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被解除,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能恢复?通常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只有一个人,公司在违法解除该职务时所找出的不能恢复的理由,要么是撤销该职务设置,要么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该两种情况下都导致劳动关系的恢复不能。如公司副总裁本质上更倾向于一个职务,不同于一个办事的部门,该职务撤销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且该职位是否继续存在不是一个客观性的内容,而是一个主观性的判断,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认为职位已经没有了,因此不能恢复劳动关系,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可以认为该职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复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劳动者到底有何不同?实践中,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在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时,普通劳动者更容易得到恢复,而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恢复。仲裁委认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不能恢复,如果恢复了会导致该管理人员与公司的矛盾更加激化,不利于解决问题和公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因营销贷款超期未还被免职法院判决恢复职工劳动关系
    银行职工因营销的贷款超期未还,被上级行一纸文件予以免职,日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以下简称南阳行)内部文件,恢复了银行职工与中国农业银行邓州市支行(以下简称邓州行)的劳动关系。被告郭某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在内乡县农行工作。自2003年6月起,任职于邓州行,劳动关系等也都相应转入邓州行。农行为了发展银行信贷业务,实行全员综合营销,被告在内乡县农行工作期间,曾发放4笔、总金额90600元的贷款,且均经过发放贷款行的调查、审查、审批,不存在自行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由于种种原因,4笔贷款已超期,且借款人无力偿还本息。2005年4月22日,南阳行颁布内部文件,将被告的贷款认定为个人责任贷款,且已经超过省市分行内部员工责任贷款最后的偿还宽限期,违反了原告制定的规章制度。2005年8月25日,原告下发了南阳行宛农银发〔2005〕168号文件,解除郭某的劳动合同。被告
    2023-04-22
    264人看过
  • 女职工休产假被开除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女职工张某因先兆流产,遵医嘱在家休息,却被单位开除。近日,经仲裁委裁决,张某与单位恢复了关系。张某于2007年8月份至济南市某通讯器材服务中心从事客服前台工作,月工资1200元。2008年11月,经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张某。因身体不适,张某于2009年1月3日到山东省立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根据省立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员检查证明,显示张某出现“早孕、先兆流产”等症状,医院建议张某休息两周。张某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于2月24日开出病假条,并于第二天将病假条送至单位,并向领导说明情况。谁知,4月13日,服务中心作出了开除张某的通知,并终止了其劳动合同,理由是张某2月24日至3月9日期间,未经单位同意擅自不到岗上班。张某与单位协商未果,诉至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撤销开除决定,恢复。仲裁委认为,《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怀
    2023-06-09
    241人看过
  • 要怎样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一、怎样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恢复劳动关系的手续有根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二、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雇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两种选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2、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从上述规定可知:单位如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执行恢复劳动关系判决的,立案部门一般可予立案。执行部门通过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强制措施等方式,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确实难以执行的,可通过释明等方式,引导劳动者另行起诉解除
    2023-02-27
    93人看过
  • 请病假遭辞,被判恢复劳动关系和补偿
    张某是北京某物业公司的员工,于2010年入职物业公司任工程部经理,月薪5000元。双方签订有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去年3月的一天,张某下班途中突然遭到袭击,被人泼了一身粪水。后张某患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和过敏性皮炎,并有左膝软组织损伤和膝关节滑膜炎。由此,张某便开始在家休病假。对于受到袭击请假一事,张某称,公司的领导和项目部经理都知情。张某说,最初他被人泼粪水袭击后,曾经口头跟公司的领导请假。后来,张某一直没有到单位上班,直到发现工资被停发,他才知道原来公司以其旷工为由作出了除名的决定。张某此前已经将自己的病假条和诊断证明等复印件寄到了公司,原以为自己在休病假,没想到竟然已被公司除名了。随后,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解约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病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补缴相应社会保险。仲裁裁决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支付张某病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裁决作出后,公司不服裁决,上
    2023-06-05
    294人看过
  • 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一、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申请书范文申(被)诉人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单位名称公司身份证件号单位性质出生日期代表人姓名国籍性别户籍民族职务住址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请求事项:1、请求裁决撤销被诉人解除与申诉人劳动关系的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被诉人补发自20xx年7月xx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全部工资(按税后6500元/月标准),并支付补发工资金额25%的经济补偿金。3、本案仲裁费由被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诉人于20xx年x月xx日进被诉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4月15日届满。双方约定税后工资6500元/月。2007年7月10日因申诉人向被诉人反映加班太多而被被诉人无故辞退,被诉人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第三人为申诉人办理了退工手续。此外,申诉人在职期间,几乎每天都有加班,其中工作日加班4月份为55小时,x月份为65小时,x月份为45小时,x月份为24小时,累计为1
    2023-04-29
    276人看过
  • 对无罪释放的职工是否恢复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果企业近引起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一、非因工死亡7种情形可发救济金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又联合下发了实施意见,对救济金的具体支付细节作出规定,发放救济金有7种情形。参保职工由企业办理终止手续市劳动保障局称,死者生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死者亲属或利益相关人须将死者死亡有效证明提交企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及相关待遇支付由所在企业统一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计发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死者生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市劳动保障局称,死者生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低于当地最
    2023-06-26
    136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厅:你厅《关于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承包经济实体因经济问题被错判平反后其工资待遇问题的请示》(新劳字〔1997〕1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第12号)的规定,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并补发在押期间的工资。
    2023-04-26
    320人看过
  • 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工资的补发标准
    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工资的补发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样对双方都公平。一、法律规定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增加补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
    2023-03-02
    402人看过
  • 单位职工被无罪释放后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吗
    1、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2、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文的规定,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并补发在押期间的工资。3、《国家赔偿法》实施后被判犯罪又宣告无罪释放的职工,则应按照赔偿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予以处理。4、《国家赔偿法》实施前被判犯罪,又改判无罪释放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则应当与其恢复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同时恢复其原工资,补发其在押期间的工资。如果该劳动者虽可恢复劳动关系,但仍犯有错误
    2023-02-27
    205人看过
  • 恢复劳动关系还有赔偿吗
    没有赔偿只能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一、恢复劳动关系前工资如何支付?虽然在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没有能够提供劳动,但是,其责任不在劳动者,而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从事劳动的条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就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此期间尽管劳动者未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工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增加补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
    2023-02-28
    388人看过
  • 恢复劳动关系的出路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赔偿金请求恢复劳动关系与赔偿金属于用人单位的就违法解除或终止行为所应承担的二类不同法律责任,二类责任属于选择性竞合。所谓选择性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后发生多项请求权,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行使。即使一项请求权行使后,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补救,受害人也不能再次选择另一个请求权。即如果劳动者选择了恢复劳动关系,则不能再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以仲裁或法院有失权性释明为前提)。否则,如果放任劳动者就同一解除事由再次受理,必将影响到前案处理结果的既判力,也有违诉讼法上“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二)通过法律释明的方式改判赔偿金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立法表述来看,应该也隐含了仲裁或者法院可以直接依职权改判赔偿金的意思,但又未说得很明确。从不告不理或者“判如所请”角度而言,如果仲裁或法院直接进行改判赔偿金,因无法律直接规定,恐对不告不理原则有所违背。故建议,仲裁或法院庭
    2023-04-01
    160人看过
  • 恢复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1、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
    2023-03-26
    319人看过
  • 工厂辞职后多长时间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企业可以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搬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啥工厂搬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赔偿,而是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
    2023-07-13
    56人看过
  • 高管职务被解除可否恢复劳动关系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被解除,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能恢复?通常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只有一个人,公司在违法解除该职务时所找出的不能恢复的理由,要么是撤销该职务设置,要么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该两种情况下都导致劳动关系的恢复不能。如公司副总裁本质上更倾向于一个职务,不同于一个办事的部门,该职务撤销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且该职位是否继续存在不是一个客观性的内容,而是一个主观性的判断,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认为职位已经没有了,因此不能恢复劳动关系,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可以认为该职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复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劳动者到底有何不同?实践中,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在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时,普通劳动者更容易得到恢复,而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恢复。仲裁委认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不能恢复,如果恢复了会导致该管理人员与公司的矛盾更加激化,不利于解决问题和公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因营销贷款超期未还被免职法院判决恢复职工劳动关系
    银行职工因营销的贷款超期未还,被上级行一纸文件予以免职,日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以下简称南阳行)内部文件,恢复了银行职工与中国农业银行邓州市支行(以下简称邓州行)的劳动关系。被告郭某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在内乡县农行工作。自2003年6月起,任职于邓州行,劳动关系等也都相应转入邓州行。农行为了发展银行信贷业务,实行全员综合营销,被告在内乡县农行工作期间,曾发放4笔、总金额90600元的贷款,且均经过发放贷款行的调查、审查、审批,不存在自行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由于种种原因,4笔贷款已超期,且借款人无力偿还本息。2005年4月22日,南阳行颁布内部文件,将被告的贷款认定为个人责任贷款,且已经超过省市分行内部员工责任贷款最后的偿还宽限期,违反了原告制定的规章制度。2005年8月25日,原告下发了南阳行宛农银发〔2005〕168号文件,解除郭某的劳动合同。被告
    2023-04-22
    264人看过
  • 女职工休产假被开除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女职工张某因先兆流产,遵医嘱在家休息,却被单位开除。近日,经仲裁委裁决,张某与单位恢复了关系。张某于2007年8月份至济南市某通讯器材服务中心从事客服前台工作,月工资1200元。2008年11月,经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张某。因身体不适,张某于2009年1月3日到山东省立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根据省立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员检查证明,显示张某出现“早孕、先兆流产”等症状,医院建议张某休息两周。张某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于2月24日开出病假条,并于第二天将病假条送至单位,并向领导说明情况。谁知,4月13日,服务中心作出了开除张某的通知,并终止了其劳动合同,理由是张某2月24日至3月9日期间,未经单位同意擅自不到岗上班。张某与单位协商未果,诉至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撤销开除决定,恢复。仲裁委认为,《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怀
    2023-06-09
    241人看过
  • 要怎样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一、怎样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恢复劳动关系的手续有根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二、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雇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两种选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2、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从上述规定可知:单位如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执行恢复劳动关系判决的,立案部门一般可予立案。执行部门通过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强制措施等方式,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确实难以执行的,可通过释明等方式,引导劳动者另行起诉解除
    2023-02-27
    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病被辞退,判恢复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员工被辞退后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要求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0
      1、员工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后,员工有权选择要求单位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或主张违法辞退的经济赔偿金,即员工被违法辞退后,单位的违法行为已成为既成事实,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还是作出经济赔偿金的选择权在员工本人; 2、是否要回去上班,你综合考虑后可以自己作出决定。 3、你所主张的工伤赔偿金,如果是工伤待遇,单位没有及时支付的,可以一并主张,但应当在仲裁时效之内才能获得支持。 法条参考: 《劳动
    • 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4
      单位如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女职工休被开除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女职工张某因先兆流产,遵医嘱在家休息,却被单位开除。近日,经仲裁委裁决,张某与单位恢复了关系。张某于2007年8月份至济南市某通讯器材服务中心从事客服前台工作,月工资1200元。2008年11月,经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张某。因身体不适,张某于2009年1月3日到山东省立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根据省立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员检查证明,显示张某出现“早孕、先兆流产”等症状,医院建议张某休息两周。张某根据医院出具的
    • 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0号),“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