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3:50:13 68 人看过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有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可以由共同被告协商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

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一)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

(二)行政公益诉讼

(三)被诉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意外事件;

(三)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

(四)无法出庭的其他正当事由。

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理由以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自觉维护诉讼秩序。

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相应工作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应当就案件情况进行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发表最后意见,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以侮辱、谩骂、威胁等方式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制止,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被诉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负责人可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吗
    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第十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相应的工作人员,是指被诉行政机关中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视为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处理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诉讼时效的效
    2023-02-24
    89人看过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什么意思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出庭应诉,适用本规定。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其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参照前款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
    2023-02-17
    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件;(三)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四)无法出庭的其他正当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一、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时效会过期吗《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
    2023-02-19
    289人看过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负责人
    1、行政诉讼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
    2023-02-27
    1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如何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
    2023-05-06
    360人看过
  • 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作出哪些决定
    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以及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一、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二、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有
    2023-03-04
    39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人员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3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 行政起诉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人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1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含哪些人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3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什么人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人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