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5:42 214 人看过

一、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

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

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二、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向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的时间应当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等。

三、救济途径

(一)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二)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驳回申请后,如何救济申请人?
    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不服一裁终局申请撤销被法院驳回案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后,佛山首例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本报讯记者曾伟荣通讯员陈笑尘、李虹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佛山中院近日驳回了顺德一家具厂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请求,这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今年5月1日实施后佛山首例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据了解,2006年8月24日,张某入职顺德区龙江镇康家工艺家具厂从事木工工作,月平均工资2800元。今年5月3日,张某被家具厂单方解雇,于是他向工厂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索赔经济补偿金等。顺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今年6月25日作出仲裁裁决,由家具厂向张某支付工资差额5100元和经济补偿金560
    2023-08-12
    435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有什么救济途径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判决书之后认为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处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将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机关处罚依据做评判。一、行政不作为是否可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1、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申请人对不作为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赔偿等。2、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二)行政诉讼1、确认
    2023-06-26
    365人看过
  • 不服驳回商标复审的决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等作出的决定不再是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二、由于这类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因此属于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的诉讼管辖原则,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商标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商标复审的类型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2024-04-06
    57人看过
  • 诉讼回避驳回怎么申请救济?
    可以直接申请复议。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法院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1.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2.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44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
    2023-04-19
    351人看过
  • 裁定驳回起诉后是否还有其他救济途径?
    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审。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如果是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起诉裁定的情形包括什么?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二、驳回起诉是败诉吗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败诉是指在民事
    2023-07-20
    119人看过
  • 对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救济是合理的行为吗
    我国对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救济是合理的行为的。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就其审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什么?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这些事由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法院将会执行再审的情况是什么?(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023-02-22
    173人看过
  • 执行和解救济途径问题研究
    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一种特殊契约,其可以改变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对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章的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协议,并切实履行。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后,最终却未能履行协议的内容。此时,法律该如何规定救济途径,才能更好的维护司法尊严和申请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仅仅是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在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形,如果法院一概僵硬化的全部恢复执行,并不能有效的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关于执行和解救济途径制度方面仍存在尚可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就此问题作出试探性研究以供参考。执行难问题的长久存在,向来是困扰执行界理论的重大难题,而执行和解制度在缓解执行难问题、节约执行成
    2022-04-23
    3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救济途径
    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救济途径(一)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二)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二、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分三种情况: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二是发生法律
    2022-12-07
    352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申请回避不予批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行政案件中申请回避不予批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
    2023-06-02
    398人看过
  • 驳回执行申请申请书
    驳回执行申请后,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仲裁裁决书有什么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审理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作出的裁判,标志着案件审理的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处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一事不再理”。裁决作出后,除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裁决作出后,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二、仲裁
    2023-03-06
    101人看过
  • 民事案件再审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民事案件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被驳回的话,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或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驳回再审,就应该告知当事人相应的司法救济途径,不过,检察院的再审建议也被法院驳回,一般就没办法再启动再审程序。一、民事案件再审被驳回怎么办?民事案件再审被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二、裁定被驳回再起诉法院会再受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
    2024-03-17
    394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的途径有哪些?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方法是:1、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2、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3、证明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己方可以提出抗辩。一、欠条竟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有欠条,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审判。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事
    2023-04-05
    357人看过
  • 起诉被驳回后,被告和原告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起诉被驳回,只要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再起诉就不会受到次数的限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起诉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驳回起诉了还能再起诉吗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2023-07-18
    391人看过
  • 驳回对被申请人的其它行政复议申请如何救济
    针对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告知救济的解释,无论是复议制度还是诉讼制度,当事人提出行政救济的理由总体来说都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总体体来说包括“侵权的行政行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两种。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拒绝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使相对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的违法状态。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一般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二是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三是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那么,“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因缺乏“‘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或者‘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的事实要件而均不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范畴。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有哪些?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
    2023-04-07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有何救济途径?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26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商标驳回复审的救济途径和救济途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
    • 检察院驳回抗诉有何救济途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检察院驳回抗诉后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是向法院申请再审不成功后的救济途径,一般也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抗诉被驳回后不能再次申请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
    • 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救济途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1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是:首先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要有明确的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 请问一下关于再审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18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