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秘密:解析商业秘密的神秘层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42:04 419 人看过

(1)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比如配方、生产工艺、图纸等,一旦泄密,企业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2)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一类商业秘密是具有重大价值的,比如客户名单、经营策略与技巧,招投标等,它们的泄漏会使企业大伤元气。(3)秘密级——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除以上两类外的商业秘密的情报资料,都可归入这一类

银行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区别在哪些方面?
    什么是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根据起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部门解释,其含义应为:国家工作部门或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不能擅自公开的以机关、单位为主体的那一部分事项。(1)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2)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区别在哪些方面?(1)三个秘密立法意图不同。国家秘密这一概念是1982年《宪法》中提出来的,后来在《保密法》中对其法律特征又作了规定,意在告诫公民在自己从事的工作中接触国家秘密,合法利用国家秘密,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商业秘密第一次是在1979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提出的,在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给它规定了法律特征。工作秘密是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出的,告诉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要保守国家秘密之外,还要承担保守工作中不能擅自公开的那一部分事项的义
    2023-06-05
    14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的秘密收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简称民法保护;二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三是商业秘密的行政法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四是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即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行政法和刑法的保护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有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对(或从事)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法律义务,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依据首先,民法对对外经济交往的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流,就不可能进行贸易。作为营利性组织,企业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企业有必要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但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存在,所以伴随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通信方式,只要存在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都会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
    2023-05-07
    22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的秘密收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简称民法保护;二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三是商业秘密的行政法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四是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即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行政法和刑法的保护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有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对(或从事)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法律义务,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依据首先,民法对对外经济交往的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流,就不可能进行贸易。作为营利性组织,企业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企业有必要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但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存在,所以伴随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通信方式,只要存在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都会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
    2023-05-07
    6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一、简历里写公司项目算泄密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只是提到客户的名称及项目名称,而公司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因此行为不构成泄密。二、订立合同有何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3-03-13
    2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密级
    商业秘密
    法律法规既没有规定商业秘密应当区分密级,也没有规定不同密级的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程度有什么区别。区分不区分商业秘密的密级完全取决于企业保密工作需要和权利人意愿。从企业保密防范的原则来讲,划分和确定商业秘密密级,有利于商业秘密的分级管理,有利于突出重点、确保企业核心机密的安全。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根据其关系企业利益的重要程度分为A级、AA级、AAA级(或秘密、机密、绝密)三级。一、附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提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等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并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的事项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二、丢失一份秘密文件如何处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露国家秘密处理。泄露
    2023-04-01
    64人看过
  • 深圳商业秘密律师商业秘密相关法规
    有关商业秘密,我国法律当中大部分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处理依赖更多的还是一些司法解释或行政规章。1、《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2、《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3、《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10月1日)4、《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4月2日)5、《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1月23日起实施,1998年12月3日修改。)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日)7、《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委,1997年7月2日)8、《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6月12日)9、《刑法》(1997年10月1日)10、《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999年7月7日)11、《合同法》(
    2023-06-13
    9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解析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7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
    • 商业秘密与商业秘密的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5
      商业秘密的定义: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征包括:秘密性、价值性、竞争性、合法性等。
    • 商业秘密的特性及相关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是: 1、非公开性; 2、非排他性; 3、利益相关; 4、期限保护。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 1、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2、商业秘密权利人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3、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
    • 关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1.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
    • 员工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协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5、保密期限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