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9:12:56 64 人看过

如果自己有执行案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和财产不足,所以被执行结束了。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开始,申请执行期限没有问题,所以新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依法申请执行的话,新债权人肯定会受到2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从原债权人依法申请执行时开始计算。

债权人如何转让债权

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

2.转让的步骤: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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