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09:12:56 64 人看过

如果自己有执行案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和财产不足,所以被执行结束了。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开始,申请执行期限没有问题,所以新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依法申请执行的话,新债权人肯定会受到2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从原债权人依法申请执行时开始计算。

债权人如何转让债权

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

2.转让的步骤: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吗
    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要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以下情形:1、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3、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吗《民法典》出台后,大多数声音都认为,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必须首先提起诉讼程序。但是在实践中,所谓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仅限于事先已经进行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情形。这样的理解与操作实际上是片面的。根据《民法典》立法者的愿意,事先没有进行民事公证或公证时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当事人就协议拍卖事宜达到一致的情形下,也可以不经过法院公权力介入,而由当事人自行解决拍卖事宜。否则,第410条的规定就没有任何新义,因为在《民法典》出台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已经可以直接申请法
    2023-08-03
    23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481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法条适用:(一)同等条件股权转让一般
    2023-04-03
    478人看过
  • 执行中债权如何转让?
    如果是在执行中,债权要转让的,债权人需要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协议,并且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该债权必须属于根据债权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一、债权人转让是否需要债务人确认?不需要,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因此,行为人要想转让债权,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
    2023-06-28
    321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问题
    法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释义: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法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释义: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的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405人看过
  • 债权转让能强制执行吗
    恶意债权转让一般无法对抗强制执行,但有正当理由的债权转让可以对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债权转让的,要看债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恶意转让债权给债权人造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债权转让的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债权转让之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权转让之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3.债权转让之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债权转让之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
    2023-07-27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如何转让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债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2
      如果自己有执行案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和财产不足,所以被执行结束了。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开始,申请执行期限没有问题,所以新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依法申请执行的话,新债权人肯定会受到2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从原债权人依法申请执行时开始计算。
    •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5
      导读: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
    • 强制执行中能否债权转让?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过
    •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如何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7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转让,因为执行已经启动,不再存在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新的债权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即可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
    • 强制执行中的债权能否转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6
      执行中的债权是能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执行中的债权是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然后再告知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