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这里的录用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这里的调动争议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要求调出国家行政机关而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的争议;这里的聘任合同争议主要指的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订立职务聘任合同后,因履行聘任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辞职、辞退是指《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行为。履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争议,是指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上实行聘用制,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这里所说的聘用(任)合同,是指国有企业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以及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企业从工人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工作的聘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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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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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5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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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受案范围,2023最新的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3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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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多大?你知道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以下就是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解答、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涵义,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管范围,或称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范围。 换句话说,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哪些仲裁行为拥有行政仲裁权,或者说是指公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人(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对事业单位、公民的哪些行为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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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和受理条件分别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30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和受理条件分别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就工作所发生的争议事项,申请人应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应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同时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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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人事争议仲裁不受理范围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1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