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应当签订收回划拨土地的协议。如果是国家机关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将国有划拨土地用于公益性用途,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性用途时不需要补偿,因为承担公益性责任的是政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划拨土地的,学校等非营利但依法可以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医院等具有一定营利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包含了依法经营私人利益的目的,政府在补偿时如果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划拨的土地,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回已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使用土地;(二)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三)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四)原划拨的国有土地因土地被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五)经批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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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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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划拨土地签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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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收回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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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划拨土地如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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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划拨土地收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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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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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在国家有收回的权利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301、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2、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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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收回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1根据我国法律,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按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产权;4、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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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回土地使用权划拨青海在线咨询 2021-05-31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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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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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国有土地有没有无偿收回?湖南在线咨询 2021-05-28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