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22:14 278 人看过

标准

一次性伤残、亡

补助金

伤残

津贴

(元/月)

生活

护理费

(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元/月

医疗费

死亡

60个月

×社平

\

6个月

×社平

配偶每月40%×缴费

其他亲属30%×缴费

孤寡、孤儿另加10%

治疗工伤

所需费用

符合工伤

保险诊疗

项目目录

、工伤保

险药品目

录、工伤

保险住院

服务标准

的,从工

伤保险基

金支付。

一级

24×缴费

90%×缴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50%×社平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40%×社平

生活部份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30%×社平

二级

22×缴费

85%×缴费

三级

20×缴费

80%×缴费

四级

18×缴费

75%×缴费

五级

16×缴费

说明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生活护理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2、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

3、轻伤(未达伤残标准):按规定报销医药费。

六级

14×缴费

七级

12×缴费

八级

10×缴费

九级

8×缴费

十级

6×缴费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

(补助给参保单位)

五、六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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