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要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1:20:08 450 人看过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另外,若胎儿死亡的,虽不宜当做自然人死亡判决赔偿死亡赔偿金,但因胎儿死亡给孕妇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可参照自然人死亡的金额的90%予以赔偿。

一、一般交通事故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胎儿享有的权利
    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4-18
    456人看过
  • 离婚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怀孕6个月双方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都愿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怀孕6个月离婚赔偿有哪些标准怀孕6个月离婚赔偿标准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
    2023-07-08
    292人看过
  • 怀孕的孕妇和交通事故全责对方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的全体负责人是孕妇,全体负责人必须赔偿全部损失。人身损害的损害部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的标准计算。其全部损失,目前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不足以赔偿或保险范围外的损失部分,由事故负责人赔偿。汽车追尾致对方全责该怎么索赔?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2023-08-06
    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怀孕胎儿死亡能要求赔偿吗
    受害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致人精神损害,是否造成受害人严重后果,确定是否支持。一、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赔偿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无证行医者进行相关医疗费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
    2023-06-21
    169人看过
  • 孕妇因交通事故痛失双胞胎获赔2万
    2005年年底,小田和大-刚乘坐由陈-凤驾驶的汽车外出。车辆行驶过程中与前方一辆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小田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置上,因撞车时无防备,头部和身体撞在前风挡玻璃和车内设施上,当即腹痛难忍。此事故经交通管理机关处理,认定陈-凤负全部责任。出事后,小田被送至医院检查,初步检查结果为因外伤引起腹内胎盘早剥和腹内充血,当天住院治疗。三天后,腹内胎儿因受伤严重而停止心跳,随后小田痛苦地产下了一对死胎。胎儿的失去对小田一家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原本期望着孩子面世的快乐家庭顿时伤心欲绝,整日笼罩着悲凉的气息。小田和大-刚起诉到法院,要求陈-凤和车主赔偿各项损失31万多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庭审中,陈-凤和陈-雨承认交通事故的事实。但是他们认为小田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未系安全带,也未向司机说明自己是孕妇。出事后,他们曾积极主动要求小田去看病,但小田有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导致失去了最佳治疗
    2023-06-03
    184人看过
  • 孕妇腹中胎儿没有继承权吗
    胎儿是有继承权的。立遗嘱时也应该保留胎儿的遗产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原则: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一、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
    2023-04-05
    461人看过
  • 故意伤害孕妇婴儿早产有罪吗
    有罪,故意伤害导致早产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三日内流产、难产基本可构成轻伤;如果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可能构成重伤害,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轻伤是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而得出的,并非依据常人主观判断。
    2023-04-15
    341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尚不构成犯罪,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当事人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的,不予减轻。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03
    70人看过
  • 对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处理方式有那些
    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得到赔偿。所以,在撤离现场之前,必须记住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个书面记载,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并共同签名。如果能即时达成协议书也可以立即写一个事故处理协议书,写清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之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二)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所谓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人身
    2023-06-18
    86人看过
  • 轻微伤造成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后伤者拖延时间不去处理可以由另一方先找处理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情况承担陪偿责任,如果无法协商赔偿方式的,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者起诉解决。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流程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可以按以下流程处理: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和112。2、拍摄现场照片,照片中尽量同时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道路的分道,标志标线等参照物。3、交警到场后应将情况予以说明,并提交事故照片和车载监控。如双方就责任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尊重交警的判定,不符判定的可以在事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4、听从交警指挥,将伤者送医治疗。责任未明确之前,应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5、落实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辆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如要协商,可以互留联系方式。6、如果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可礼貌告知随身未带欠款无法垫付,视情况也可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2023-06-23
    253人看过
  •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流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前一段时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车祸遭遇流产而索赔的案件,受害人获赔精神抚慰金4000元。去年10月20日21时,王某驾驶摩托车,在双岗路口东侧附近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当时陈某新婚不久已有两个月的身孕。陈某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因伴有少量下身流血及腹痛,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陈某于当晚入院治疗,并于10月26日施行人流术,当月31日出院。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经查,肇事车辆在合肥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出院后,陈某要求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其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6000余元,另外因其痛失腹中胎儿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上述费用。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陈某全身受伤是事实,但只是一般的受伤,因车祸摔倒并不一定导致必然流产的结果,也未构成伤残,对其主张的精神损害抚
    2023-06-05
    1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
    2023-03-21
    341人看过
  • 孕妇车祸胎儿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的,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孕妇车祸流产获赔万元2014年12月,王某乘坐周某驾驶的小轿车,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北路行驶至三道坝路十二户西村时,与路边的树木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流产。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周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周某驾驶的小轿车仅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对于此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协商未果。2015年3月,王某将周某起诉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法院。王某诉称,此次事故完全是因为周某驾驶不慎造成的,事故对自己的身心都造成了伤害,故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15000元。周某辩称,肇事车辆是从他人手中购买,未办理过户,仅投保了交强险,车辆在本
    2023-07-21
    275人看过
  • 自造交通事故伤人害己
    2010年7月,张某,李某,赵某三人利用现在社会上新手驾驶员比较多,车技又不熟练,关键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不足等因素。自己假装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不少驾驶员为了息事宁人而破财免灾。骗取赔偿费用。为能使假戏演得更真,张某、李某狠心地事先将自己左脚第4、第5脚趾敲断。从2010年7月初至同年10月间,养好伤的张某、李某等人按事前分工,分别在上海市虹口区、黄浦区、长宁区和静安区等地路口人行横道线处,假装被过往的车辆压断左脚脚趾,十分痛苦的样子倒地,其他人则假装围观者你一言我一语地撬边。由于事出突然加上又发生在斑马线上,被害驾驶员往往将信将疑,等看到医院出具的X光片和检查报告书上李某左脚确实骨折,便只好拿出钱来买太平了事。他们先后共同骗取被害车辆驾驶员赔偿费人民币1万多元,所得赃款几人坐地分赃。2010年10月20日,当这伙撞车专业户再次用同样的方法行骗到4050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擒获。人民
    2023-06-05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的,孕妇可以获得哪些人身保险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你问的什么赔偿金,如果是人身损害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对孕妇孕妇胎儿有什么影响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8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孕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胎儿能获赔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5
      及时报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一、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二、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参加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本案的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对胎儿有影响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交通事故对于俩个多月孕妇造成保胎保险陪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另,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